公元1500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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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年左右发生了什么历史事件使人类的历史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

绝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公元1500年前后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从那个时候开始,人类的历史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从分散到整体,各地文明开始汇合交融.
这是因为:哥伦布等航海家为欧洲国家相继开辟了新航路,经由地理大发现而引发的国家竞争 ,拉开了不同的文明间相互联系、相互注视,同时也相互对抗和争斗的历史帷幕。不可思议的是,开启人类这一历史帷幕的,并不是当时欧洲的经济和文化中心,而是偏居在欧洲大陆西南角上两个面积不大的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五百年前,他们相继成为称雄全球的霸主,势力范围遍及欧洲、亚洲、非洲和美洲。

2,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指的是什么历史事件

地理大发现是指在公元1500年左右,由葡萄牙和西班牙两个西欧国家引领的地理大发现,最开始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条通往东亚和印度的海上贸易路线,因为陆地上的通道被阿拉伯人锁控制。这期间著名的任务有哥伦布和麦哲伦。地理大发现时期主要大事件如下:1488年2月3日,迪亚士受葡萄牙国王若昂二世委托出发寻找非洲大陆的最南端,进入非洲南端的莫塞尔湾。他并发现了非洲最南端的厄加勒斯角与西南端的好望角。这意味着进入印度洋的航线已被发现。此后,葡萄牙人垄断了从非洲绕道好望角到东方的航线。1492年,西班牙伊莎贝拉女王资助了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探险活动,希望他找到向西航往印度洋的路线,哥伦布终究没有抵达亚洲,但他却意外地发现了一片新大陆——即美洲大陆。1519年—1521年麦哲伦率领船队完成环航地球,麦哲伦在环球途中在菲律宾的部族冲突中被当地居民砍死。船上的水手在他死后继续向西航行,回到欧洲。完成了环球航行。‍而在此之前的1401-1433年三十多年间,明朝的郑和七下西洋,最远到了非洲的东海岸,后来便闭关锁国,把海洋世界拱手让给了西方人。

3,1500年左右发生了什么大事?为什么说"1500年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在西元1500年前後世界历史进入近代的早期阶段,其中一个对世界影响巨大的创举,就是地理大发现,西元1500年以前,人类还处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一直到哥伦布发现美洲、达•伽玛开创绕行非洲到达印度的新航路,麦哲伦实现环球航行之後,处於闭塞中的世界各个地区,才开始了大规模的直接接触,进而逐渐发展成一个互动频繁、休戚与共的整体,而後当然又对更多人文,科学造成决定性的影响

4,1500年左右发生了什么大事?为什么说"1500年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1500年以前,人类基本上生活在彼此隔绝的地区中.各种族集团实际上以完全与世隔绝的方式散居各地.直到1500年前后,各种族集团之间才第一次有了直接的交往.从那时起,它们才终于联系在一起,无论是南非的布须曼人、有教养的中国官吏,还是原始的巴塔哥尼亚人.
因此,1500年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我们可以拿哥伦布和宇航员进行比较:前者抵达圣萨尔瓦多,打破了地区间彼此隔绝的束缚;后者登上月球,打破了行星间彼此隔绝的束缚.
实际上,严格的全球意义上的世界历史直到哥伦布、达·伽马和麦哲伦进行远航探险时才开始.在这以前,只有各民族的相对平行的历史,而没有一部统一的人类历史.如果关于人类起源的一元发生说是正确的,那么,在人类历史开始时,就存在一种统一性或共同的起源.但是,在旧石器时代漫长的数百万年中,人类逐渐分散到地球表面的大部分陆地上.后来,冰期的结束使各大洋的海面升高,从而将非洲和欧洲隔开,将南北美洲和东北亚隔开,将澳大利亚和东南亚隔开——这里仅提及几次主要的分隔.
从此以后,人类生活在不同程度的地区孤立中.有些人沦于完全与世隔绝的境地,如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他们最后几次由东南亚移居澳大利亚到詹姆斯·库克船长抵达澳大利亚,他们与外部世界没有任何联系达3000多年.北美洲和南美洲的居民几乎同样与世隔绝,他们最后几批从西伯利亚渡海至美洲的时间是在哥伦市航海之前约10,O00年时.其后,虽然挪威的探险队曾抵达北美洲的东北海岸,波利尼西亚人可能也曾到达南美洲,但都没有对印第安居民产生任何持久的影响.约6000年前,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沦于与世隔绝的境地,因为那时的撒哈拉沙漠已变得非常干燥,成为阻止人们迁移的一个巨大障碍.不过,尽管如此,非洲黑人实际上仍与外部世界有着有限的、断断续续的联系.多半是由于这些联系,他们享有美洲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所没有的某些有利条件.东南亚的航海者带来了甘薯和香蕉,中东人传来了开矿、冶炼和锻铁的技术,而阿拉伯人则将其文明以及宗教从他们在北非和东非的根据地传播给黑人.这些和另外一些进步使黑人能更有效地开发自然资源、更大量地生产食物,从而使其人口相应增长、文化水平普遍提高.
世界的其余部分由欧洲、亚洲和北非组成.北非在整个历史上与地中海北岸地区的联系比起与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联系要密切些.为了方便起见,这块从摩洛哥到堪察加、从挪威到马来亚的大陆可称为欧亚大陆.正是欧亚大陆,构成了世界历史的“中心地带”.它占有世界陆地的五分之二,囊括世界人口的十分之九,是人类最早、最先进的文明的发源地.1500年以前的世界历史实质上正如这里所阐释的,是欧亚大陆的历史.只有欧亚大陆,才存在各民族、各文明之间的巨大的、持续的相互影响.虽然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和美洲印第安人生活在完全孤立的状态中、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非洲人生活在半孤立状态中,达数千年之久,但欧亚混血人却相反,在这期间一直在不断地相互交流各种技术、思想、制度和物品.

5,历史学家认为,公元1500年前后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从那个时候开始,人类的历史才称得上是真正意

C 试题分析:分析题干,注意其中对“分水岭”的解释,即“从那个时候开始,人类的历史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这里的“世界史”是指人类各大洲人们开始由原来的相对孤立走向整体,即世界从分散走向整体,联系所学史实,公元1500年前后是新航路开辟的时期,新航路的开辟使人类社会由分散走向整体,答案为C。点评:此题难度中等,解题关键是准确理解题干主旨意思,即强调人类之间的更多接触才称的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

6,1500年到第一次工业革命前的世界历史背景 从政治 经济 思想 国际关系

政治上,处在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转型期;
经济上,西欧各国大都重视发展工商业,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思想上,自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思潮泛滥,不断冲击天主教会的特权垄断地位;
国际关系,世界各地区、不同国家间联系不断增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不断成长;
殖民扩张,欧洲各国大力对外进行殖民掠夺,加速了欧洲资本原始积累的步伐;

7,比较和对比,西欧和日本在公元1500年之前的封建制度的政治和社会经济条件。世界历史

是一种社会制度。狭义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的封建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一、概念: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应当分成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两个概念来理解,同时又要注意二者之间的联系。 1、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2、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3、二者之间的联系:①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②专制主席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
二、实行原因
1、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3、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三、基本内容
1、皇帝制;2、中央行使制度;3、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是集一切权力于皇帝。
四、特点:
1、皇权至上原则;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独断权力;5、宣扬“君权神授”;6、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
五、基本矛盾:
1、中央政府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
2、皇权与相权矛盾(中央政府内部矛盾)。
六、发展演变: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5、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七、作用: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国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西欧封建主义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论题。许多学者将封建主义的萌芽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晚期的社会结构和日耳曼蛮族原有的军事组织。其中,法兰克人的扈从制度(或称亲兵制度)对封建主义形成的影响尤为巨大。一个领域内的统治者为确保其政权的稳固,往往“通过依靠他的可以信赖的军人组成的扈从在他自己和那些完全是作为统治客体的下层民众之间架起桥梁”,为此他“从他控制下的土地管区中赐给他们土地作为采邑”;而他的直接封臣又“时常把他们自己的采邑分成小块授予他们的扈从成员”。这种土地的分封,乃是蛮族统治者试图把个人关系的框架纳入正在运行的统治结构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作为个人联盟的国家 封建社会最初是一种“军事性的社会”。[5](p.249)而随着公元6-8世纪法兰克人统治的扩展,这种政治运作机制也逐渐扩及了整个西欧。

但在公元9世纪中叶以前,西欧所存在的还只能算作是一种“准封建”(quasi-feudalism)状态,只有在查理曼帝国崩溃以后,西欧的封建主义才步入其成熟时期。[6](p.353)所谓“准封建”状态与成熟的封建主义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封建领地是否世袭化。在查理大帝去世前的法兰克王国中,统治者给予其封臣领地只是作为该封臣个人对其效忠的一种报酬,封臣对领地的拥有有一定的年限,至多也只是终身,当封臣去世后其领地将由统治者收回。[7](p.160)通过这种方式,法兰克国王们避免了政治统治的分裂。此外,在8-9世纪法兰克王国兴盛时期,商务贸易和货币仍然通行,统治者还能用货币来酬常其臣属,[8](p.82)故封地并非是获取效忠的惟一手段。事实上,查理曼很注意国家权威的完整性,他对分封领地非常谨慎,除了恰巧驻在边境上或蛮族所居地区的伯爵以外,查理曼“从不授给任何伯爵一个以上的郡”,他的理由是:“凭那份进款或那份地产……我就可以使某个臣属效忠,而他也会像随便哪个主教或伯爵一样好,或者还要好些。”[9](p.50)这种政策的实际效果是使贵族的领地保持在较小的规模并与基督教会的教区体系犬牙交错,从而排除了贵族领地独行其是的危险性。

然而,查理曼死后,卡洛林帝国便陷于内战不已,并遭受来自马扎尔人、维金人和阿拉伯人外来入侵的混乱局面,查理大帝约束大贵族割据倾向的努力付诸东流了。查理曼子孙之间的骨肉相残致使帝国权威急剧衰落。查理曼的几个孙子为击败竞争对手,争相拉拢一些有权有势的大贵族,而在战乱频繁、贸易中断的情形下,货币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土地成为君主收买臣属的主要手段。于是,他们抛弃查理曼那套限制贵族领地规模的策略,开始允许同一个人拥有不止一个郡的领地。当一些贵族因领地膨胀而实力大增时,国王们自然而然地又向他们作新的让步,给予他们对其领地的世袭权利。西法兰克王国的秃头查理开此风气之先,877年他颁布诏令,承认由儿子继承父亲领地的做法。在北意大利,由于查理曼长孙罗退尔的软弱,贵族领主的独立更加彻底。当奥托一世及其后人征服该地时,罗退尔被迫承认北意大利诸侯世袭制的既成事实。在东法兰克王国境内,领地世袭化要稍晚一些,但在康拉德二世(1024-1039)时期,以1037年著名的《米兰敕令》为标志,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贵族领地也世袭化了。《米兰敕令》确立的原则是:任何领主(无论主教、修道院院长、侯爵、伯爵或其他任何领主)都不得被剥夺其领地,除非是按我们祖先的法令由其同级领主集体裁决他犯了罪;附庸在认为受领主或同级领主不公正对待而可能失去领地时,可以向帝国最高法庭上诉;领主的领地应由儿子或孙子继承,如无子嗣则可由同胞兄弟或同父异母的兄弟继承。[10](pp.383-384)

领地世袭化的意义是领主把所属领地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王权或政府权力连带地产—起分散给了权贵,再无王权能予回收。大世袭领主在自己的世袭领地上可以独行其是,全权管理领地内的各类事务,排斥王权对领地内部事务的干预。他们可以进一步分封听命于己的附庸,并设置法庭来解决附庸之间的纠纷。[11](pp.45-50)亨利·哈兰姆总结了封建主义鼎盛时期法兰西的封建主拥有的特权:(1)铸造货币;(2)发动私人战争;(3)除向领主提供财政支援外,免除一切公共捐税;(4)摆脱司法控制;(5)在自己的领地内行使司法权威。“这些特权是如此地广泛,与一切主权原则如此地相对,会令我们从严格的意义上把法兰西看作是一个诸多国家的联合体。”[7](p.205)

这种中央政府权威被排挤出地方政治领域的事态,与欧洲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联系在一起。与9-11世纪西欧普遍的领地世袭化进程同时进行的一个事态是,伴随着内战和私战的绵延及外族的不断入侵,自由民得不到王权的有效保护,他们被迫依附于当地的强大领主以求在混乱时日得以生存。自由民依附领主的方式是将自己的土地奉献给某个领主,再在封建条件下取回这份土地;更流行的方法是自由民被迫承认自己是某个领主的臣属,从而承认从来就不存在的所谓地产的“授予”;作为领主的附庸,自由民获得了领主的庇护,但同时必须向领主履行提供劳役等义务,他们的人身自由被大大剥夺,沦为了农奴。这个进程在遭维金人入侵最严重的西法兰克王国地区发展最早,逐渐也扩散到意大利和德意志。由于有了大批农奴的依附,封建领主就掌握了更坚实的经济基础,因此封建主义从最初的军事性机制扩展为组织经济生产的纽带。[12](p.38)由封建主义组织的经济是一种封闭型的自然经济,西欧各地普遍修筑起来的城堡(注:城堡的兴起在西法兰克地区发生较早,在德意志则较晚,大约到11世纪后期才出现,见J.W.汤普逊:《封建时代的德意志》(James Westfall Thompson:Feudal German),芝加哥,1928年版,第304页。)则是这种经济形态的象征。随着封建主义的成熟,西欧的城堡结构也逐步改进,在西法兰克地区,10世纪时的木结构堡垒建筑让位于11世纪以后的石块建筑。城堡强调了这样的事态,“即领主的权威是基于拥有土地基础上的地方性现实”;它是力量的象征,虽然有时是用作镇压的武器,但也被当作保护周围村庄的手段。“领主和附庸、仆役和农民在城堡内高大的厅堂中一同按序进餐,这反映出这些人组成了一个由双向性义务约束的、存在于国家之内的社团
城堡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层核心,但在最高王权与最底层的农奴之间,不止是有一层领主,而是有好几个层次,每个领主都可将自己的领地划成数块封给自己的属下,从而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形的阶梯网络。一个大领主相对于国王或皇帝来说是附庸(vassal),国王和皇帝是他的领主(lord),但相对于这个大领主自己分封的中小贵族来说他就是领主,由他分封的人则是他的附庸;依次类推,直至最低一等的普通骑士。各级领主与附庸相互按契约承担责任和义务。在欧洲大陆,通常情况下附庸只对他的直接领主负责,形成了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则。但英格兰的情形有所不同,1086年,征服者威廉召集全体大小封建主宣誓尽忠王室,各级领主便与英王发生了直接的主臣关系。[14]这是英国封建主义的特点。事实上,欧洲各地区领主与附庸间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及运作方式各有所差,并无统一的规则;神圣罗马帝国的封建制度与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大相径庭,法国与西班牙的情形相去甚远,德意志与意大利的做法也不尽然。这正是西欧封建主义之“非系统性”的一个方面,恰如著名史家威尔斯强调的那样:“处在其鼎盛时期的封建主义什么都是,就是没有系统性。它是粗略组织起来的混乱状态。”[15](p.638)

不过西欧的封建制度毕竟还有一些普遍性的规范。总的来说,封建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他们必须相互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领主除给予附庸封地作为其武器、衣食等费用的资源外,还有保护附庸不受任何伤害的责任,而附庸则必须宣誓效忠于领主并向领主履行诸种义务,大致包括应领主之召随领主征战、协助领主处理行政和司法等事务、遇领主有特殊事情(如领主被俘需赎金赎身、领主之儿女婚嫁等)时捐献款项等。[10](pp.367-368)附庸必须遵守封建契约中规定的各种应尽义务,否则就是犯“大罪”(Felony),有可能失去采邑;而如果他能履行义务,其采邑即可父子相传,领主不得无故籍没。同样,如果领主不能尽到保护附庸的责任,或对附庸不公平,附庸就可宣布解除对领主效忠的誓言。12世纪后期开始有一些法学家阐述封建主从关系,这些受罗马法影响的采邑法法学家们非常注重“领主对领地的权利”(dominium directum)和“附庸的权利”(dominium utile)之间的区别,[2](p.220)他们对两者的权利给予了同等的重视,认为“封建依附关系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而不只是约束附庸的契约”。[16](pp.98-99)阿拉贡王国贵族向国王效忠的传统誓言是最好的佐证:“与您一样优秀的我们,向并不比我们更优秀的您起誓,承认您为我们的国王和最高领主,只要您遵从我们的地位和法律;如果您不如此,上述誓言即无效。”[17](p.54)

世袭化的封建领主们珍视他们的权利,坚持这些权利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项维护荣誉的神圣事业;与这项事业相比,对上级领主的忠诚——在最高层次上即是对王权(也即国家权力)的服从——似乎只能处于次要的地位。1022年布卢瓦公爵厄德致其领主法国国王罗伯特的一封信清楚地表明了封建主的心态。布卢瓦公爵在得知国王将通过一次法庭审判来剥夺他的采邑时,拒绝出席受审而代以致信国王以示抗议。他在信中称:“……任何人都会认为我配得上继承〔财产〕。至于我从你那里领得的采邑,很明显它不是你以国王身份而拥有的,而是我感谢你的恩宠通过从我的祖先那里继承而得到的……真的,我为什么不能去捍卫我的自尊?我要求上帝证明我自己的灵魂,我宁可死得光荣而不愿生活没有自尊。”[4](pp.36-37)

基于这种信念,中世纪领主与领主之间、领主与附庸之间发生争执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一些争执能通过同级领主的集体裁决或上级领主法庭的仲裁得到解决,但还有一些争执靠裁决无法解决,便只能诉诸武力,由此引发的贵族之间的私战十分普遍。13世纪中叶法国国王再三颁布禁止王室直属领地内附庸间相互私斗的诏令可证明这类私斗的普遍性。另一个证明贵族私战普遍性的佐证是基督教会约束私战的努力:9世纪末法兰西地区几次宗教会议(989、990、994年)规定了一种称作“上帝的和平(Peace of God)”的惯例,号召封建主和封建武士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劫掠教会财产和老弱病残人等。此惯例在11世纪中叶时在欧洲其他地方得到推广,名目变成了“上帝的休战(Truce of God)”,封建武士被要求去支持教会,每周从星期三日落至星期一日出期间停止一切争战。[10](pp.412-417)但从相反方面去理解的话,“上帝的休战”意味着封建武士还能在一周的其他三天中用武力来解决相互间的争端。

封建主们与国王及皇帝之间的争执,也应包括在私斗范畴内,因为在封建主们看来,君主并非最高权力拥有者,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是附庸,即上帝的附庸。封建权利的维护者、《保卫权利反对暴君》一书的作者宣称:“上帝授予国王到其王国,与附庸被其领主授予采邑的方式几乎完全相同。我们必须得出结论:国王是上帝的附庸,他们如果犯了大罪,也必然要被剥夺他们从领主那里得到的权益……既然上帝占据着最高领主的位置而国王是附庸,谁敢否认我们必须服从上帝这个领主而非身为附庸的国王呢?”[16](p.99)那么由谁来行使这种对君主的剥夺?自然是那些自认为代行上帝旨意的封建主,他们往往以上帝之名义集体反抗君主。如在13世纪初反抗国王约翰的英国贵族武装的首领便自称是“上帝和神圣教会之军的统帅”,[18](p.67)这场争斗以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告终,英国贵族成功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也保护了自己的许多权利。

在德意志地区,封建诸侯对抗其领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意向更加坚决。德意志的封建割据势力源于日耳曼部落军事首领制,查理曼曾对古老的诸日耳曼公爵权势进行大力抑制,但始终未能将其彻底根除。在查理曼死后,东法兰克王国境内诸侯割据局面逐渐又恢复起来。从奥托一世起,神圣罗马帝国不乏有雄才大略、武功赫赫的皇帝,但在德意志内部,他们始终只能是几个大诸侯中的第一人而已,故日耳曼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王冠相继在萨克森家族(919-1024)、法兰克尼亚家族(1024-1125)、萨克森家族(1125-1138)、斯瓦本的霍亨斯陶芬家族(1138-1254)间轮换传递。日耳曼人几大公国的首领可以承认国王和皇帝的职位,也时时向皇帝宣誓效忠,但他们决不愿承认他们从国王处获得他们的公国,或者说从国王处得到他们的领地,他们声称他们的领地是“太阳采邑”(Sonnenlehen),即取自太阳的领地,以此来强调他们的完全自由。[19](pp.293-294)一旦时机来临,德意志诸侯总是毫不犹豫地反抗皇帝权威,坚持自己独立的权利。

封建主义政治机制便是这样建立在各级领主与附庸个人之间很不稳固的行为规范基础之上。这套规范,本质上是属于私法范畴内的东西,它们不能与现代国家的那种公共法律混为一谈,现代意义上的公法在中世纪的欧洲几乎完全不存在。故有学者称“在封建国家里,私法取代了公法的地位”。对此威尔斯作了这样的补充:“更确切地说是公法沦丧并消失了,而私法则来填补了这个真空;公共责任变成了私下的义务。”[15](p.640)

由于领主—附庸间阶梯型网络的破毁,封建国家的界限也是杂乱无章,一个君主所统治的东西,不是对某个确定的地域的统治,而是他手中所掌握的“权利”之延伸。在所谓的封建“权利”中,由联姻所致的王朝继承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中世纪乃至近代早期的欧洲,王朝继承在国际政治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通过王朝世袭体系安排的个人继承是国家生存的自然伙伴,王室成员之间的联姻可以导致国家像财产一样合并或甚至瓜分。因此,“外交家们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嫁妆事宜上,嫁妆事宜乃是有关遗产继承或潜在遗产继承的一种国际交易”。[21](p.94)这种情形,在法国加佩王朝(987-1328)时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路易六世(1081-1137)安排其子路易七世(1137-1180)与阿基坦(Aquitaine)家族的女继承人爱丽娜结婚,有望使普图瓦(Poitou)、桑顿日(Saintonge)和圭亚那(Guienne)等大片领地并入王室直属领,使法国王室领的规模扩大整整一倍。但1152年爱丽娜与路易七世的离婚却一下子使这个成果消失殆尽,而随后爱丽娜与安茹伯爵亨利(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再婚更使法王的这个附庸的领地扩大到可怕的规模。[22](p.107)

基于时时变化的联姻继承体系和不确定的私人契约关系,封建国家(如果姑且把这些君主的领地称作“国家”的话)的疆域显得极其模糊。例如,亨利二世(1154-1189)统治着英格兰,同时又是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图棱伯爵和曼恩伯爵,他的权限“从北冰洋一直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脉”,英格兰只是他的行省之一。但是,他作为诺曼底等领地的领主,又应是法国国王的附庸,因此他得去巴黎拜见法王以示忠诚。[23](pp.184,187)而此时的法国国王名义上是亨利二世的领主,对亨利二世的英格兰王国并无统治权,就连对诺曼底等地,他实际上也无法行使有效管辖。法国国王腓力普二世在决意控制诺曼底之前,先得在1202年以领主身份剥夺英王约翰在法国的采邑,随后再派兵攻占诺曼底公国。[24](p.7)而当1213年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废黜约翰并邀腓力普二世出任英国国王时,法国国王甚至可能把英格兰归入他的个人统治。[25](p.32)确定法国国王的统治区域是一件为难之事,虽然法兰西王国理应含括大致相当于原西法兰克王国的疆域,但当时人却往往只把巴黎周围的那一小块王室直属领地视为法国。迟至13世纪末,当法国国王的权力已大大扩展之时,法国南部一些地方如土伦等地的官员还习惯于说“派信使到法兰西去”,他的意思是派人去巴黎。[26](p.388)同样,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名义上是德意志、北意大利众多诸侯的领主,但他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却极为软弱。可他作为西西里国王,却能在这个基督教国度的外围地区行使着极其严酷的统治,剥夺了贵族、教士和城市的诸多权利。此外,他又在1229年加冕为耶路撒冷国王,使自己的权力伸展到地中海东岸地区。[27](p.466)

这些缺乏稳定疆域范围的西欧封建国家的君主不仅对内无法实行统一的管理,对外也不能以主权者的身份进行平等的交往。一个典型的事例是,1329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访问法国,在亚眠受到法国国王腓力普五世的热情接待,但爱德华三世对是否应向法国国王表示臣服(按惯例是采用交握双手置于领主两手之间的仪式)迟疑不决,他的谋士建议他等回英国查阅有关古代契约后再决定对待法国国王的礼仪。在查阅了旧有契约后,爱德华三世致书腓力普五世称:“吾等已查悉〔英王对待法王的〕礼仪若何,故谨致此函告知,吾等在亚眠尊奉法国国王之礼仪应是臣属朝见领主之礼。[10](p.366)此事件表明,英法两国的关系主要取决于两国君主的祖先之间订立的契约规范,而不是由国家间的平等法规来决定。九年之后,爱德华三世为对抗腓力普五世,积极地追求同神圣罗马帝国结盟,他与德意志皇帝结盟的方式是向皇帝巴伐利亚的路易斯效忠,自愿作皇帝的附庸,皇帝则封爱德华三世为皇帝在德意志西部的代理,随后爱德华便召集西德意志诸侯,要求他们出兵为他进攻法国国王。[28](p.22)可见,中世纪西欧国家之间的联盟也是建立在个人契约的基础上的,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性质完全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在层次上有所差别而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尔顿·海斯声称在中世纪欧洲没有“国际关系”

8,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指的是什么历史事件?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麦哲伦环球航行吧。
其实哥伦布是向西航行,想到中国的。发现新大陆只是误打误撞。1492年,哥伦布携带着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致中国皇帝的国书,率领船队从帕洛斯港出发,经加那利群岛后向西航行,先后到达巴哈马群岛和古巴、海地等岛。但是,哥伦布误以为巴哈马群岛是印度的辖地,把当地土著居民称为印第安人,并误认为古巴是中国的一个省。
1493~1496年、1498~1500年和1502~1504年,哥伦布又分别进行了第二、第三和第四次航行,先后发现了多米尼加、波多黎各、牙买加、特立尼达等岛屿,以及由洪都拉斯到巴拿马的海岸。第三次航行中在帕里亚湾首次登上美洲大陆。哥伦布至死也没意识到,他发现的这些地方并非中国和印度,而是一块新大陆。
后来,意大利探险家亚美利哥·韦斯普奇到达美洲,才认识到这是一个新大陆。
在人们认识到大西洋西岸的陆地并非亚洲,而是一个新大陆后,人们的地理视野扩大了。
1513年,西班牙探险家巴尔鲍亚越过巴拿马地峡,看到了西南面的大海,他把这片海域称为“南海”(今太平洋)。为了到达亚洲,人们努力寻找沟通大西洋和“南海”的海峡,或者象好望角那样的地角。基于这种愿望,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在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的支持下,开始了新的航海探险活动。麦哲伦曾经参加葡萄牙远征队,到过非洲、印度、苏门答腊、爪哇、班达群岛和马六甲海峡等地。他相信大地球形说。1519年麦哲伦率船队,从西班牙的桑卢卡尔港出发,经加那利群岛,到达南美东岸以后,即沿海南下,在南美大陆和火地岛之间,穿过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海峡,进入“南海”。起初向西北,后转向西航。船队在航行中从未遇到风暴,即把该海域称为太平洋。1521年船队到达菲律宾群岛,麦哲伦在与当地土著人的冲突中被杀。1522年麦哲伦船队剩下的“维多利亚”号返回桑卢卡尔港,完成环球航行。

9,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指的是什么历史事件

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指的是新航路的开辟。15世纪到17世纪,欧洲的船队出现在世界各处的海洋上,寻找着新的贸易路线和贸易伙伴,以发展欧洲新生的资本主义。欧洲人发现了许多当时在欧洲不为人知的国家与地区。新航路的开辟使欧洲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航海家,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东西方之间的文化、贸易交流开始大量增加,殖民主义与自由贸易主义也开始出现。欧洲这个时期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其超过亚洲繁荣的基础。使人类由分散走向统一的开始;新航路开辟使世界有了冲突,而且欧洲人在世界上占支配地位。新航路的开辟对世界各大洲在数百年后的发展也产生了久远的影响,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打破了各大洲之间的相对孤立的状态,世界日益成为一个相互影响、联系密切的整体。

10,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指的是什么历史事件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1492年10月12日,是世界历史上重要的一天。(直到现在,洪都拉斯、巴西、厄瓜多尔、委内瑞拉、智利、哥伦比亚、巴拉圭、哥斯达黎加、巴哈马、美国等十几个国家把这一天或这一天前后定为美洲发现日--哥伦布日,予以纪念。西班牙则定其为国庆节,予以庆祝)这天上午,哥伦布一行经过30多天不见陆地、不靠岸的航行,终于抵达和登上了西半球的第一块陆地。这是一座长约13英里最宽处约6英里的珊瑚岛。当地印第安人称为瓜纳哈尼岛,哥伦布命名为圣萨尔瓦多,意即神圣的救世主。17世纪时英国海盗华特林在此出没设寨,改名为华特林岛。"一般认为是今巴哈马群岛的圣萨尔瓦多(现又改回),属巴哈马联邦。" 哥伦布一行乘小艇上岸后,即举行了占有仪式,宣布以国王和女王的名义占有该岛,并让随行人员做了公证和记录。哥伦布一行在岛上遇到了印第安阿拉瓦克(Arawak)语族的泰诺人(Taino),他们还处于原始社会后期新石器时代。哥伦布等人完全以为到了亚洲的东部边缘,他所称的泛印度或大印度,便把这一带称为西印度群岛,把当地居民称为印度人。"哥伦布认为圣萨尔瓦多是日本群岛的外围岛屿。他们在岛上考察。交易、休整了两天,然后启航去寻找"黄金和宝石","寻找日本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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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国崛起》解说词中说到:“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拉开了不同国家相互对话和相互竞争的历史大幕

B 试题分析: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即新航路开辟,打破了世界相互隔绝的状态,拉开了不同国家相互对话和相互竞争的历史大幕,故选B。点评:关于新航路开辟,学生还要知道,新航路开辟的根本原因是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直接原因是欧洲人对黄金的追逐。条件是罗盘针的应用,航海、造船技术的进步等。著名的航海家有迪亚士、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新航路的开辟,打破了世界相互隔绝的状态,把世界连成了一个整体;西方国家开始走上了对外殖民扩张道路。

12,《大国崛起》解说词中说到:“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拉开了不同国家相互对话和相互竞争的历史大幕

:C 试题分析:题干点出了新航路开辟的时间和影响。从1487年迪亚士航行非洲好望角到1522年麦哲伦完成环球航行,世界展现在我们面目前,世界开始连成一个整体,国家之间开始走向交流合作和竞争。故选CA、张骞出使西域在公元前138和119年,时间不符。B、郑和下西洋 从1405年到1433年比新航路开辟早了半个多世纪。D、玄奘西游天竺在唐朝贞观年间。点评:本题利用材料提示点考查对新航路的了解,难易适中,考查学生分析历史事件的能力。还可考查新航路开辟四个重大事件及航线。学生要知道新航路开辟发现了世界,文艺复兴发现了人。二者都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精华总结

雨露,是万物生长的灵丹妙药,它能让万物欣欣向荣,给人带来希望和欢乐。起名,是给孩子取名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文化。一个好的名字,可以让孩子从小拥有一个好的起点。那么,旸字取名呢,有着什么样的寓意及含义?

1、旸是五行金之字,五行属水,寓意孩子聪明机智,有大智慧,富有爱心。

根据五行属性来取名,金能克水,就像是金被水淹没了,所以会出现水变少,阳气不充足的情况。而旸字五行属水,表示有希望的样子,寓意孩子聪明机智,有大智慧,富有爱心,有爱心之义,对人非常友好,人缘非常好。由于在起名时需要注意五行八字,所以名字要避开太多不利因素。例如孩子取名为旸这个名字时,可选择五行属金且与水相冲或水火相济或金水相济等字面寓意相搭。

2、旸字是木之金之字,五行属木,为金之态,寓意孩子金木水火土五行协调,和谐发展。

雨露的滋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都让人感到无比满足。旸,字音shèng,寓意着孩子有一颗包容和感恩之心。这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异曲同工之妙……旸给人带来欢乐、吉祥的同时,也寓意着孩子金木水火土协调发展……

3、旸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字,可形容孩子生机勃勃,乐观向上。

【旸】有光明、温暖、明朗的意思,可用作名字。【阳凯是太阳之意。【阳阳阳】阳代表明亮,阳代表光明及温暖。用阳代表光明的事物,表示孩子生机勃勃,乐观向上。【阳欣可表示欣欣向荣之意。【阳和】可表示温暖的意思。

4、旸字取名,寓意孩子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

旸字寓意孩子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有助于提高孩子的自信心。另外旸字取名还有着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吉祥幸福、生活美满、幸福美满等美好祝愿,其寓意吉祥。而且旸在中国汉字里是非常多见的一个字,我们可以将这个字用在名字中来表达。旸字取名代表着孩子未来很美好而充满希望。如果将其用于起名中,则代表着孩子未来会有很多希望。同时也象征着孩子将来会有所成就。

5、旸作为名字有吉祥富贵之意。

旸这个名字,在很早的时候就被赋予了吉祥富贵的寓意,因为它在名字中的意思很多。所以有很高的吉祥富贵之意。这个名字将孩子命名为【旸】具有美好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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