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衡的个人简介
李志衡,男,1978年出生,山西大同人。2009年的8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在北京12个别墅区,作案13起盗走现金2万余元,还有首饰、邮票、纪念币等珍贵物品,事主包括演员濮存昕等,2011年5月以盗窃罪获刑13年。
人物简介
李志衡,男,1978年出生,山西大同人。
1997年10月,李志衡因犯盗窃罪被山西省大同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当时他盗窃11起,偷的是桑塔纳轿车、摩托车、影碟机,还有金项链等,总价值24万余元。2008年12月被减刑释放。
2009年初,李志衡到北京投奔女友。因找工作不顺利,加上他甲状腺机能病犯了,还患上了肌无力,不想花女友钱看病的他,就想铤而走险再去偷东西。在8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自由出入”北京12个别墅区,作案13起盗走现金2万余元,还有首饰、邮票、纪念币等珍贵物品。
2009年12月18日,曾进入演员濮存昕家行窃的李志衡被抓获。
2011年5月,李志衡已被丰台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人物事件
案发2009年4月25日,朝阳公安分局崔各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处别墅区发生盗窃案,民警赶到现场后得知,被盗的是濮存昕家,一处三层的独栋别墅,报案人是家中保洁员杨某。
据杨某讲,濮存昕夫妇于9天前去了美国,家里没人住。当日上午8时许,她来到濮存昕家准备打扫卫生,打开房门后发现一层按摩房的窗户玻璃被砸碎了,地上有很多脚印,之后又发现一层客厅南侧玻璃窗被人打开,而且门灯也开着。
警方现场勘验发现,一层客厅、餐厅及储藏间地面上有同一种足迹、在二层卧室内的首饰盒上还提取到可疑指纹一枚。经过走访调查,一名保安说,他在事发前的23日晚11点半左右,巡逻到濮存昕家门口时,发现他家门灯亮着。25日凌晨1时许,他再次巡逻时发现门灯依然亮着。由于当时太晚了,他没去查看。
同年4月29日,濮存昕夫妇回到家。经过清点,确认丢失了4000余元现金和一枚戒指。据濮存昕的妻子作证说,那是一枚玉镶黄金的戒指,是朋友送的。因没有更多线索,此案当时未破。
被抓直到2009年12月18日,进入濮存昕家行窃的盗贼才被抓获。
当日下午2点多,在丰台区丰葆路的北京国际花园小区北门外,一名背着灰包、手里提着黑包、边走边回头的男子被小区两名保安发现。当时,该男子谎称自己是业主,但他所说的门牌号和业主姓名又不对,该男子于是狂跑,大约跑了100多米被两名保安抓住。
据一名保安说,当时该男子从兜里掏出一把钱就往他们手里塞,他们断然拒绝后,将其押到物业并报警。民警赶到后发现,该人衣兜里装满了金币和首饰。
经查,该男子叫李志衡,1978年出生,山西大同人。他承认自己在国际花园盗窃,但反复说自己是第一次偷,很后悔。不过,因其在回答问题时总有回避,民警感觉他不像初犯,联想到其他区县也出现过别墅被盗的案件,民警遂将李志衡的指纹等进行比对,结果发现有10多起案件中留在现场的指纹和脚印都与他相似,其中就包括濮存昕家的被盗案。经过再次审问,李志衡承认自己是个惯偷。
据其交代,有一次,他从新闻报道上看见有人从别墅里偷了80万元,自己就来了灵感。在电视、报纸,或者坐车时看见哪有别墅,他就去看看。见家里没人后,他就用院内铁锹等工具把窗户撬开,爬进去偷。
直到被抓,李志衡在海淀、丰台、顺义、大兴、昌平等区连续盗窃13起,光现金就有2万余元,还有不少首饰、金币、金条、邮票、茅台酒等。据悉,因很多赃物被其变卖,已无法鉴定价值,判决书能确定价值的物品金额为5.8万余元。
获刑法院认为,李志衡多次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志衡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他能如实供述所犯部分罪行,且有部分罪行系未遂,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