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庭的个人简介
李瑞庭(1927~1950),革命烈士,港口镇人,民国37年徽光中学毕业。1949年6月,考入皖南革命干部学校。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西南服务团。1950年3月,分配到云南楚雄县工作。5月3日,在该县李家庵乡搞征粮、建政,遭叛匪残杀。基本内容
李瑞庭出身殷实家庭,却同情劳动人民。少年时代,曾反对父辈凌辱雇工。学生时代,憎恨国民党腐败政权和贪官污吏。民国36年在旌德联中读书时,宁国艺人赴旌演出,当地一乡长看戏不给钱反猥亵并企图霸占女艺人,他发动500多同学与之说理斗争,迫使乡长付钱释人。在屯溪徽光中学读书时,中美合作所飞机在屯溪机场降落,他带头示威游行,头部被军警刺伤仍坚持斗争。
1949年4月,其家乡港口解放,他载歌载舞活跃在庆祝行列中,并在自家商店门前悬挂庆祝解放的红旗。在皖南干校学习时,生活艰苦,情绪高昂,常冒着敌机空袭危险,编写墙报,教唱革命歌曲。干校结业后,分配到皖南区党委工作。组建西南服务团时,他放弃在本省和城市工作的良好机遇,毅然向大西南进军,在3 000多里的徒步行军中,身挂腰鼓,沿途书写标语,教唱革命歌曲。1950年3月初,在云南昆明整装待命时,他在日记中记述了进军大西南的亲身感受:“唯有献身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它的怀抱中寻觅人世间真正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