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献民(传承人)的个人简介
李献民,男,汉族,豫剧传承人。
2018年5月,确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人物介绍
(1947― )山东菏泽人。
豫剧板鼓大师陈克玉再传弟子。
5岁拜著名老艺人孙华亭为师学习豫剧司鼓。
1957年进安阳专区戏曲学校学习。
1960年毕业分配到安阳专区豫剧一团。
1962年入新乡专区豫剧团担任司鼓。
1964年又拜著名鼓师李宝全为师,先后为《破洪洲》、《反阳河》、《老羊山》等二百余出戏司鼓。
工作经历
1976年调入河南省戏曲学校担任打击乐教师。并撰写《豫剧打击乐基础教材》,担任《恩仇记》、《大刀王怀女》等多出教学戏的击乐教授和司鼓工作。
1983年合作撰写《豫剧锣鼓经》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8年成功与著名豫剧演员王清芬合作,进京演出《大祭桩》,其司鼓艺术受到观众的极大赞誉。
1992年在电视剧《常香玉》中任豫剧司鼓。
1999年受聘于《梨园春》栏目担任司鼓至今。
2012年受聘于中国戏曲学院。
在其担任河南省戏曲学校打击乐教师期间,得到了著名京剧鼓师裴世长、赓金群、王竟成的亲授。其基功扎实,演奏风格干净大方,善于吸收京昆板鼓演奏技法,在豫剧司鼓艺术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培养了大批豫剧打击乐人才。?
2017年12月,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8年5月,确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评审意见
李献民较为全面掌握豫剧司鼓的表演技能、技巧,并能将其几十年的表演经验加以总结。在当代豫剧司鼓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代表性。传承脉络清晰,师承有序,其授徒与学校教学并进,有较强的豫剧打击乐伴奏传承能力和传承愿望。经过评审组评审,该申报人李献民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人物荣誉
2018年5月16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