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冬的个人简介
李显冬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个人履历一九八三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一九八九年获民商法硕士学位
一九九二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
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学者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研修两年
一九九六年被聘为副教授
二零零一年被聘为正教授
二零零三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二零零六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物权法、民商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中国民法史、矿业法、土地法、农业法、婚姻继承法等。社会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咨询顾问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
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妇女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咨询专家
参加立法工作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基本法》《畜牧法》《著作权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目前正在进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起草及《矿业权法》的立法研究工作。
成果科研成果
参加过国家科委委托《科研生产结合的形式及其管理形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委托《侨资企业的经营与税收问题》。国务院农村政策调查研究中心的《股份制企业的有关法律问题》,地质矿产部委托《采矿权法律制度研究》国家地质矿产部委托《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和其它转让形式的界定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土地立法研究》《北京市政府市政特许经营》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矿业权立法及其市场运作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农村宅基地实况调查研究项目》等项目的研究。《矿业资源法》《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与行政许可权之间的关系》《典权制度及土地流转》《探矿权采矿权市场配置》《城乡住宅用地整理法律制度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学术成果。
专著:从《〖大清律例〗到【民国民法典】的转型》
译著:《普通法的历史基础》
著作:《侵权责任法案例重述》《中国物权法要义与案例释解》《民法总则典型案例疏议》《民法债权法案例重述》《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国土地立法研究》等三十四册
论文:《震后房屋修缮重建的法律难题》《确立矿业物权理念,构建和谐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市政特许经营的双重法律关系》《传统无讼观与移植法律在当代中国的碰撞与融合》《劳动合同中的契约自由与利益平衡》《民有私约如律令考》等八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