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姐的个人简介
李二姐(1913年-1954年),女,又名李秋慎,武强县林东村人。幼时家贫,且母亲体弱多病,靠父亲到附近盆窑卖水维持家计。16岁时嫁与同村周东山为妻。
早年经历
民国27年(1938年),二姐参加了妇女救国会,投身抗日斗争。不久,被选为副村长和村妇女救国会主任。民国29年加人中国共产党。该村妇救会在她领导下,做军鞋、学文化、站岗、放哨、送信,各项工作都很出色。
在环境极其残酷的情况下,经二姐亲自掩护、照料的八路军干部、战士每年就有上百人之多。群众称赞她家是“八路店”、“后方医院”。民国31年(1942年)秋,八路军战士于海波在战斗中身受重伤。二姐把他背回家里,用盐水擦洗伤口,喂水喂饭,端屎端尿,日夜精心照料。她还组织8名妇女利用夜晚挖了1个能容20人的地洞。每逢敌人来了,她就把海波隐蔽在地洞里。前后70多天,直到于海波伤愈重返战场。还有一次,县抗联的老宋因患传染病在林东村病倒了。二姐主动把老宋接到自家地洞里,一直服侍了两个月,老宋才恢复健康离开二姐家。
民国31年(1942年)6月,上级给林东村下达了送军鞋的任务。二姐带领几名妇女找到村长,硬是把任务抢到手。为了缩小目标,她们把200多双军鞋分别捆在身上,巧妙绕过一座座碉堡据点,连夜往返50余里,按时把军鞋送到部队。
民国33年(1944年)8月22日,在冀中八分区召开的群英会上,李二姐被誉为“拥军模范”,奖给她剪刀1把、驴1头,分区首长还亲自为她戴上大红花。她的事迹被文工团编为鼓词,在冀中平原广为传颂。
民国34年(1945年),二姐调任二区妇联主任。不久,又调冀中八分区妇联会工作。民国37年冬,二姐在沧县大皮箱屯(八分区机关驻地)参加创建地直机关幼儿园工作,并担任首任园长。初建园时,孩子们睡火炕,每个新炕垒成后二姐总要先睡一睡,待无问题后再让孩子们上炕。每遇雷雨之夜,二姐常常彻夜守护。她对南下干部的子女,更是照顾得无微不至,直到父母把孩子接走。孩子家长时常夸赞:“把孩子交给二姐,俺一百个放心。”
1954年,二姐因患子宫癌而过早离世,年仅41岁。
人物轶事
二姐救护共产党干部、伤员的事被汉奸知道了。一天,日本宪兵队在汉奸带领下到她家搜捕八路军伤病员。日军和汉奸逼问李二姐:“八路军、共产党在哪里?”她不慌不忙地回答:“不知道!”敌人对她用木棍打、枪托砸、皮带抽……但二姐始终咬紧牙关,一字不吐。敌人的淫威非但没有吓倒二姐,反而使她意志更坚强了,抗日人员来往也更加频繁了。白天她为干部、战士们站岗放哨;夜晚为他们烧水做饭,缝补衣裳。她有时一夜要起来四五次,很少睡一宿安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