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君的个人简介
李利君,女,汉族,1953年3月出生于湖南长沙,大学文化,医学博士,1987年4月加入民盟,1971年12月参加工作。
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效能办、省优化办主任(正厅级)。
人物经历
1971年12月―1972年12月,长沙师范中文科学生。
1973年01月―1978年08月,长沙市第二十七中学教师。
1978年09月―1982年07月,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学生,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年09月―1983年06月,长沙市第二十七中学教师。
1983年07月―1985年11月,长沙大学教师。
1985年12月―1996年01月,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教师,历任法学讲师、律师、副教授、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1986年02―1987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1993年09―1996年06月,湖南财政学院货币银行学硕士课程学习。
1996年02月,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2001年09―2004年12月,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学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兼职教授,湖南省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湘雅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副主席。
担任职务
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