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春的个人简介
李笑春,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党总支书记,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自治区哲学学会副秘书长。个人履历
1987年毕业于 内蒙古大学生物系植物生态专业,获理学学士,同年就职于内蒙古大学哲学系科学技术哲学教研室,1997年7月攻读哲学系科学哲学硕士研究生,2000年6月获哲学硕士学位,2000年6月晋升副教授,并被批准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5年获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6年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相关事迹
李笑春教授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不渝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学态度上和教学方法上都能够做到教学相长。2005年他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他努力把科研和教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做到了教学和科研相互促进和共同进步,目前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生态哲学、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方向。
主要著述
近年来,在生态哲学、可持续发展等研究领域,李笑春教授坚持“慎思笃行、参天尽物”的科研理念,一方面不断收集资料、深化理论探讨,另一方面他又摆脱了传统学者闭门造车的桎梏,而是自己亲自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的科研数据。先后参加了1项国家社会科学和1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主持了5项国家级和 省部级科研项目,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九五”规划1项、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专题项目1项、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围绕这些科研项目,他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在《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与辩证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著名刊物上发表了10多篇较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参与编著了《人与自然:生态、科技、文化与社会》等著作。他的科研工作呈现出体系性和连续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其科研重点主要围绕生态哲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此进行了“内蒙古草地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锡林郭勒退化草地的生态建设和管理及其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调查研究”、“半干旱区农牧复合生态系统健康评价与管理体系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围绕这些项目他发表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文章和著作,其中包括《生态范式的变迁》、《西部大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内蒙古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意识》、《恢复退化草地生态功能与可持续发展――以浑善达克沙地为例》、《对生态移民的理性思考》等。《西部大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等文章从理论高度宏观探讨了西部大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辩证关系和内在联系,并为西部开发中的生态问题做了理论预警,这些研究为国家战略由经济发展为中心向科学发展观的转型提供了理论导航和学术支持。《恢复退化草地生态功能与可持续发展――以浑善达克沙地为例》等文章则是用实证调查的科研方法对草原生态问题以及生态危机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微观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取得荣誉
李笑春教授的科研成果体现出研究者本人理学与哲学交叉的学科背景和学科优势,其中许多文章既有哲学的理论高度和宏大视野,又有生态学的翔实科研数据和细致入微的科学分析。2004年,由他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草地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结题,并被专家委员会鉴定为优秀等级。此外,他还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第七届、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科研奖项。
人生信条
“慎思笃行、参天尽物”是李笑春教授的人生信条,也是李笑春教授的科研理念。在遵循这一科研理念的前提下,他在不断开拓和深化生态哲学等新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为构建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做着不懈的努力和理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