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馥

时间:2024-01-13 12:09:46编辑:资料君

李文馥的个人简介

李文馥(越南语:Ly V?n Ph?c/李文馥,1785年-1849年?),字邻芝,号客斋,越南明乡人后裔、阮朝官员、文人。李文馥先世原籍中国福建,他在嘉隆年间中举后入仕为官,在翰林院、礼、户及工等部,以及广义、广南任职,曾经奉命出使南亚、东南亚、葡属澳门及中国清朝等地达11次之多,见闻和交游甚广,在后世有“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的称号。此外,他长于汉文及喃文著作,撰有《西行见闻纪略》、《闽行杂咏》、《粤行吟草》、《掇拾杂记》、《二十四孝演音》、《玉娇梨新传》及《周原杂咏》等,反映其外交经历及文学才华,亦使他在文坛留名。

人物生平

出身及入仕早期

李文馥是越南“明乡人”后裔,生于后黎朝晚期的东京(即河内)永顺,先祖原籍中国福建漳州龙溪县,在明代任官,明清鼎革时迁至越南。传至李文馥的祖父李克敦(生卒:1720年─1789年),于1747年(后黎朝景兴八年)考中乡荐,任官至谨事郎太常寺寺丞。父为李致位(生卒:1765年─1824年),以行医、教学为业。

李文馥本人以科举入仕。1819年(嘉隆十八年)在乡试考取乡D。明命(1820年─1840年)初年,任翰林编修、充史馆,后历任礼部佥事、协理广义兼管六坚奇、直隶广南营参协。李文馥担任这些官职期间,办事甚有表现,获明命帝赏识,升至户部右侍郎、署右参知之职。

1829年(明命十年),李文馥因受贿罪被一度撤职。事缘在该年农历二月,有奸商廖宁泰、杜辉松等谋领北城(河内)关税,以百余两银贿赂李文馥,文馥则从中协助。不久,事件揭发,十月,李文馥罪成撤职,原要收押候绞,但因获特赦被释,其后更得阮朝继续起用。

再受起用及周游列国

李文馥在受贿案被赦后,多次奉命出使国外。据中国台湾学者陈益源的研究及统计,李文馥是从1830年(明命十一年)到1847年(绍治七年)的十七年里,不是奉派出国,便是在管理水师事务,其出使次数最少有十一趟,行程包括小西洋(印度半岛沿海)、新加坡、吕宋、广东、福建、澳门、燕京等地。

据文献所载的李文馥十一次出使及升迁情况如下:

1830年(明命十一年)农历正月至九月:奉派到小西洋的孟加拉,任务是“遵海操演”。1831年(明命十二年)二月至至四月:奉派到新加坡。回国后授任内务府司务,管定洋船。1831年七月至十二月:护送遇大风失途的中国官员陈せ馗=ā1832年(明命十三年)夏至秋,奉命到吕宋办理公事。1833年(明命十四年)夏至冬,护送因风失途的中国广东水师梁国栋战船回国,途中经过澳门。回国后升为兵部主事。1834年(明命十五年)正月至三月,出使新加坡。1834年夏至冬,护送因风失途的广东水师陈子龙回国。1835年(明命十六年)夏至冬,押送广南海盗到广东。1836年(明命十七年)秋至冬,奉派到澳门,察访兵船音讯。回国后历任工部郎中、工部右侍郎等职.1840年(明命二十一年),奉派到新加坡。回国后升至工部右参知,权理京畿水师事务。1841年(绍治元年)升为礼部右参知。1841年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以“如燕正使”身份到中国北京,通报明命帝去世消息。据《清实录》记载,李文馥等三人越南使臣获得在大红桥瞻觐,并于农历八月十日(清朝道光帝生日)在正大光明殿向清帝行庆贺礼。

李文馥于1847年(绍治七年),因“办事不善”再遭贬官。该年农历二月,有法国战船驶至沱?,展示十字架标帜,阮朝官员认为他们“来意倨傲”。阮朝派李文馥与法国人交涉,但李文馥处理手段软弱,阻挡不住法国人带枪剑闯入公馆挑衅,遂被朝廷指为“案拟发兵”、“有亏国体”,将之免职收押。李文馥遂再一次失势。

晚年及去世

1848年(嗣德元年),朝廷再次起用李文馥,任郎中,办理礼部事务。1849年(嗣德二年),升任为光禄寺。其后,据《大南实录》记载他在此不久后去世,朝廷追授他为“礼部右侍郎”,后世一般按照史文,以1849年为其卒年。中国学者陈庆浩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李文馥在其著作《掇拾杂记》中所写的序,是在1850年(嗣德三年),因此应该卒于该年之后。

华夷之辨

李文馥以中华文化自诩,认为当时的越南阮朝是华非夷,并曾为此与中国官员争辩。李文馥在1831年(明命十二年)担任如清使出使中国福建以护送海难眷属时,因见对方官员把他带进位于福州的住所题写“粤南夷使公馆”六字,心感不满,因而“诮让馆伴官,声色俱厉,不入馆,令行人裂碎u2018夷u2019字”,中国官员便把馆名改为“粤南使官公馆”。随后,李文馥“恐其未尽晓然”,撰写《夷辨》(后世又称《辨夷论》)张贴在公馆,进一步申明论点,指出越南仍流传着中国的制度文化、学术思想,社会习俗,所以是若将越南“谓之夷,则吾不知何如为华也”;而对纲常道义上“一弃而不顾”的外国民众,才是他心目中的“夷”;李文馥在文中又强调当日的越南阮朝已发展至崛起成为“天地间一大国矣”,就国力而论,更不应称夷。《夷辨》的论调在当时便得中国人士认同,对它有“议论正大”、“持论高明”等称誉。这个故事后来经越南文人潘叔直的润色,其地点由福州变为京师会同馆,时间从1831年(明命十二年)变成1841年(绍治元年),《夷辨》被改成《辨夷论》,“粤南夷使公馆”被改成“越夷会馆”,李文馥的行为和文章也更为激进。

李文馥经过多年的周游列国,对西方列强治下的殖民地亦有所涉足,而他对西方人的观感则倾向负面,认为他们唯利是图,“大抵西夷之人,纯以商卖为事,持筹握算,殆无虚剧。其谋人之利也,必穷其心虑;其取人之财也,必尽其锱铢”,西方文明是“吾人之所不屑”。李文馥对西方存有排斥心理的成因,学者陈益源分析认为“可能是出自他反殖民态度的一种自然反射,更可能是本源于中国与越南传统儒家华夷观念的牢不可破。”

人物评价

李文馥在阮朝,便在文坛上占一席位。阮朝官修史籍《大南实录》称:“文馥有文名,为官屡踬复起,前后阅三十年,多在洋程效劳,风涛惊恐,云烟变幻,所历非一,辄见于诗云。”在现代,中国学者陈庆浩称他是“阮朝重要的汉喃文作家和出色的外交家”。

个人作品

李文馥善于写作,留下多部独力撰写及参予编写的作品:

《西行见闻纪略》:为1830年(明命十一年)出使小西洋的相关著作。《西行诗纪》(《西行诗略》):为1830年(明命十一年)出使小西洋的相关著作。《拟无名公自述赋并序》:为1831年(明命十二年)出使新加坡的相关著作。《闽行杂咏》(又名《闽行诗话》):为1831年出使中国福建的相关著作。李文馥的《夷辨》亦收录在内。《东行诗说草》:为1832年(明命十三年)出使吕宋的相关著作。《李文馥遗文》:为1832年出使吕宋的相关著作。《粤行吟草》:为1833年(明命十四年)出使中国广东的相关著作。《澳门志行诗钞》:为1833年出使中国广东(途经澳门)的相关著作。《舟回阻风叹》:为1834年(明命十五年)出使新加坡的相关著作。《自述记》:为1834年出使新加坡的相关著作。《粤行续吟》:为1834年出使中国广东的相关著作。《三之粤集草》:为1835年(明命十六年)出使中国广东的相关著作。《仙城侣话集》。《镜海续吟》:为1836年(明命十七年)出使澳门的相关著作。《使程志略草》: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皇华杂草咏》: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使程遗录》: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周原杂咏草》(又称《周原杂咏》、《周原杂咏》):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回京日程》: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使程便览曲》:为1841至1842年(绍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国北京的相关著作。《掇拾杂记》:收录作者从听闻得来的越南文人的诗文、对联及逸事,都属“野史稗官之所不见载者”。《野史略编大越国阮朝录》。《二十四孝演音》:为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思想之作。《李氏家谱》。《玉娇梨新传》:根据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编成。《西厢记》:根据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编成。《O州风土记》。《金云翘传》。出使中国时创作的诗文:有一部份收录于中国文人作品当中。

家族人物

六世祖:原是中国福建龙溪人,在明朝为“科宦显阀”,明清之际移居越南。祖父:李克敦,于后黎朝晚期以科举入仕为官。父:李致位:以行医、教学为业。子:李,以父荫获任建瑞知府。

上一篇:孔华清

下一篇: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