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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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英的个人简介

李士英,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政府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省常务副省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蹲监狱达十年之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平反。并当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1979年7月作为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审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第三、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有同名人物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就是这样

个人简介

李士英,1912年12月21日生,河南省内黄县井店镇人。贫苦农民出身。1927年参加农民运动,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中共清丰县委青年委员、共青团县委书记。1930年春任中共直南特委巡视员,同年秋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交通。年底被选派到上海中共中央特科培训,后留中央特科第三科工作,从事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人安全的工作。1932年5月为保障党中央机关安全,保障党中央与中央苏区间的运输线同叛徒斗争,曾被捕受折磨,仍坚持斗争。后经党组织营救,于1937年8月出狱。后到延安,进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2月调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参加培训情报、保卫干部工作。在此期间曾被派到陕北公学政治部做保卫工作。

革命生涯

1939年9月护送周恩来到苏联治病,后在苏联参加共产国际办的中国党校学习。 1944年春回到延安,任中央社会部所属西北公学领导成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至 1946年12月任中共中央华中局社会部副部长。1945年11月至1946年9月任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公安总局副局长,后任局长。1947年3月至 1948年12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第二副部长、山东省政府公安总局局长(至1949年3月)。1948年6月至9月奉命组建山东昌潍保安司令部,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7月至9月任中共潍坊特别市委员会常委、社会部部长。9月济南解放后,同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济南特别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安局局长。1949年1月至9月任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3月至6月任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3月至9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4月至9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军管会公安部副部长。同年6月至1950年6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

1949年6月至7月任中共济南市委社会部部长。9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副部长。1950年1月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公安部部长,同年11月至1952年6月兼华东军区公安部队政治委员,1950年12月至 1952年6月任党委第一书记。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委员会委员。11月兼任华东公安部队兼淞沪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19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政法委员会主任、组织部部长。1952年3月至1953年5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厅长。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总党组副书记。1953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1954年8月至 1955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政府副主席、总党组副书记(至1955年3月)。

1955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1955年5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56年11月至1962年9月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61年9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副省长,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副书记(1961年11月起)。1966年5月后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蹲监狱达十年之久。1978年12月得到平反。同月至1983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并一度主持高检院日常工作。1979年7月作为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审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1983年退居二线,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顾问、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安全部特约顾问。第三、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2001年8月 1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

基本资料

李士英,北京体育大学武术学院教授,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武术散打国际级裁判,武术七段。中国武术协会科研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生体育协会武术分会副主席,北京体育大学博、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审核专家组(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组员。

重要成就

共主持和参与省部级等课题13项,其中主持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省部级单项课题5项和校管课题2项,第二作者2项;2007年主持国家体育总局奥运攻关课题1项,参与国家体育总局、奥运攻关、软科学和北京教委省部级课题4项(第二、三作者各一项)。共主持参与17篇课题和论文,其中4篇入选第七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其中2篇为专题报告),1篇入选全国运动医学会议(专题报告),公开发表论文9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奖励荣誉

由他编写的《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市场化运作模式的研究》(独立)北京市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我国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获北京体育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竞技武术散打技战术理论框架及其应用研究》(独立第一作者)获北京体育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和《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积分排名挑战赛制的研究》(第一作者)获北京体育大学科技成果二等奖;《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赛制与市场的研究》(第二作者)获北京体育大学科技成果三等奖。由于工作努力被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授予2001―2004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工作积极分子。

个人著作

教材和著作方面,共完成3本著作和教材,包括1本学术专著中国体育博士论文丛书《中国武术散打市场化运作模式的研究》,承担了北京市精品教材《武术散打运动教程》;参编了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审定的《中国武术教程》(第十一章)及《中国武术教程》简编本(第七章),共计22万字。目前,还承担着北京体育大学精品教材《现代武术散打训练法》(独立)的撰写工作。

研究成果

1.2003年完成“现行竞技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实施状况的调查”(全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立项课题,第一作者);

2.“中国功夫-美国职业拳击对抗赛的赛制与市场的研究”(2004年第七届体育科学大会交流论文,第一作者);

3.“中国武术散打王赛制与市场的研究”课题获北京体育大学校科技成果三等奖(2004年,第七届体育科学大会交流论文,第一作者);

4.我国男子散打运动员身体形态的研究(第七届体育科学大会交流论文,第一作者);

5.我国优秀男子散打运动员年龄特征的实证研究(七科大交流论文,第一作者);

6.我国优秀男子散打运动员体能特征的研究:(《中国体育科技》2006.4,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研究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2007.9第二作者);

7.我国部分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状况的调查分析(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10期,第二作者):

8.“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5、1,专家约稿);

9.“竞技武术散打组合动作运用的现状”――《体育学刊》第二作者,2005年12期;

10.非武术专业大学生武术认知的研究――《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年7期;

11.2004完成“武术的功能与开发”(全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立项课题,第一作者);

12.2007年完成“中国近现代学校武术发展的历史经验及未来的展望”(学校体育科学学会立项课题,第一作者);

13.2006年立项“散打运动员在保持最佳竞技状态下减控体重的方案”(国家体育总局奥运攻关课题,第三作者);

14.2007年立项“俄罗斯优秀散打运动员默斯里默的技战术特点及对策的研究”(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奥运攻关课题,第二作者);

解放前

1927年参加农民运动,

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中共清丰县委青年委员、共青团县委书记。1930年春任中共直南特委巡视员,同年秋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交通。年底被选派到上海中共中央特科培训,后留中央特科第三科工作,从事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人安全的工作。1932年5月为保障党中央机关安全,保障党中央与中央苏区间的运输线同叛徒斗争,曾被捕受折磨,仍坚持斗争。后经党组织营救,于1937年8月出狱。后到延安,进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2月调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参加培训情报、保卫干部工作。在此期间曾被派到陕北公学政治部做保卫工作。1939年9月护送周恩来到苏联治病,后在苏联参加共产国际办的中国党校学习。1944年春回到延安,任中央社会部所属西北公学领导成员。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至 1946年12月任中共中央华中局社会部副部长。1945年11月至1946年9月任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公安总局副局长,后任局长。1947年3月至 1948年12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第二副部长、山东省政府公安总局局长(至1949年3月)。1948年6月至9月奉命组建山东昌潍保安司令部,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7月至9月任中共潍坊特别市委员会常委、社会部部长。9月济南解放后,同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济南特别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安局局长。1949年1月至9月任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3月至6月任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3月至9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4月至9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军管会公安部副部长。同年6月至1950年6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 1949年6月至7月任中共济南市委社会部部长。9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

解放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副部长。1950年1月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公安部部长,同年11月至1952年6月兼华东军区公安部队政治委员,1950年12月至 1952年6月任党委第一书记。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委员会委员。11月兼任华东公安部队兼淞沪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19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政法委员会主任、组织部部长。1952年3月至1953年5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厅长。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总党组副书记。1953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1954年8月至 1955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政府副主席、总党组副书记(至1955年3月)。1955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1955年5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56年11月至1962年9月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61年9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副省长,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副书记(1961年11月起)。1966年5月后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蹲监狱达十年之久。1978年12月得到平反。同月至1983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并一度主持高检院日常工作。1979年7月作为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审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1983年退居二线,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顾问、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安全部特约顾问。第三、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2001年8月1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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