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乐亭的个人简介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任东北民众救国军营长,率部奋起抗日。基本内容
景乐亭(1903―1940),山东章邱人,中共党员。幼年家贫,12岁学铁匠,后到东北参加奉军。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任东北民众救国军营长,率部奋起抗日。
1934年参加中共饶河中心县委领导的农工义勇军。1934年1月28日同东北抗日救国军一道强攻虎林县城(现虎头镇),他所领导的一旅一营曾突破敌人防线,与特务营一道,深入县城中心区,苦战一天,消灭大量日伪军,后因兵力悬殊,奉命撤出战斗。当高玉山领导的救国军退往 苏联境内后,景乐亭率部仍留在虎饶地区坚持抗日斗争。1935年出任我党领导的东北反日联合军第五军团长;1936年4月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四军二师副官;同年11月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七军三师师长。
1937年春季, 李学福和景乐亭率一师和三师到同江、富锦活动,争取当地山林队,建立了联合反日指挥部,并在大旗杆、同小井子、卧虎井子、对青山、前六牌、二龙山、小九冢、虎市拾克,别拉印子山等地广泛开展游击活动。时而化整为零做群众工作,积蓄力量,准备给养; 时而集中兵力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在当地群众紧密配合下,还积极争取伪军哗变,动员群众参军参战不断壮大队伍。为镇压汉奸的卖国活动,公开在富锦处死伪军“讨伐”大队长张大胡子,在同江二龙山处死土豪左殿生,大大鼓舞了当地群众的抗日情绪。5月15日,李学福、景乐亭率300名战士到二龙山第三牌为掩护伪军连哗变时,与500余日伪军遭遇,激战五六个小时,击毙50余敌人,我军牺牲10人,受伤6人。这次接应虽未成功,但后来仍有20余名伪军哗变,携带40余支枪投靠我军。6月,当他们率领600余名战士,从富锦到二道井子时,与日军小滨司令所带的900余名日伪军相遇。敌人动用了骑兵、步兵和坦克,但由于我军阵地四周都是沼泽地,敌军骑兵、坦克施展不开,无法靠近。当敌人步兵逼近我阵地四五十米时,景乐亭指挥战士利用有利地形猛烈反击,击退了敌人多次进攻。经过一天激战,击毙敌150余人,我军牺牲10余人。在这次战斗中,当地群众冒着枪林弹雨给战士们送饭,救护伤员,同仇敌忾。
此后,我军化整为零,组织若干小部队,派到敌后,拢乱敌人,争取伪军哗变,组织群众抗日,收到良好的效果。有一次,住在同江二龙山南苏家店的反日会员马玉良给我军送信,报告同江二龙山驻有日军1个连。当地人民群众盼望除掉这些害人虫。于是我军派10多名战士,身着便衣,潜入该地突袭敌人,打死日寇20余人。
1937年入冬结冰后,同江、富锦一带的沼泽地已失去屏障作用,李学福、景乐亭的一、三师离开该地,返回虎饶山区,避开大批敌人进攻。
1937年12月景乐亭任下江特委委员,继续担任七军三师师长。
1938年初,根据抗联七军军部决定,三师师长景乐亭、副师长云鹤英和政治部主任刘迁仲率三师奔赴宝清开展游击活动。此时敌人正派重兵在宝清向我抗日联军进行围攻,给我军开展游击战争带来了相当的困难。为避免损失,1938年4月26日,景乐亭率三师返回挠力河以南,一方面准备给养,侦察敌情,一方面等待有利时机与抗联五军三师会合,共同抗战。6月17日,七军三师和五军三师在宝清东南部会合。他们坚持灵活机动的战术,袭击了中兴堡警察署,缴获该警察署的全部武装,获得大小枪30余支。接着,他们转战到宝清第三四区,破坏了一些敌人的集团部落,解决了部分给养。
七军三师和五军三师在宝清两个月的共同战斗,先后在双鸭子煤矿、韩家木营和梭利河岸等处与敌遭遇,受了一些损失,为保存力量,七军三师政治部主任刘廷仲率部分队伍转战三人班,独木河,代照砬子,蛤蟆通河以南地区,着手建立密营。七军三师师长景乐亭和五军三师师长李文彬率80余名骑兵携带两挺机枪,于8月23日赴大旗杆,其余部队随后转移。部队到大旗杆以后,景乐亭率七军三师转战雁窝岛,着手准备部队冬季给养。
1939年3月景乐亭任七军党特委常委,代理七军军长。在东北抗日游击战争处于异常艰苦的环境中,景乐亭率领七军在饶河、虎林、富锦、同江、抚远等地坚持斗争,在群众中有广泛的影响,是抗日联军高级将领之一。1940年3月27日于虎林小木河被抗联二路军以“企图叛降罪”处以死刑,时年37岁。
1993年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与 东北烈士纪念馆联合考察,结论为:“经查档案资料,当时的罪名是不存在的,系因未能弄清事实,仓促决定造成的,属内部误杀,因此,应承认景乐亭同志为革命烈士。”
景乐亭同志自参加革命,在 黑龙江坚持抗日达10年之久,最后牺牲在虎林小木河。为此原省长陈雷同志指示烈士基金会为景乐亭立碑,恢复名誉,永志纪念。
处死原因辨析
据东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57卷《西返经过纪要》(1940年4月)记述:1939年冬,日寇及伪满军五千余人,大举出扰虎、饶、抚远一带,第七军各部陷于饥疲不堪,弹尽粮绝,而敌长期围攻,情势险恶之际,景乐亭放弃全军部队之掌握,仅率少数部队,避走饶、虎之间,煽动部下,密图投降日寇。因下级干部之疑虑渠有异谋而加警戒与不受煽动,景之密谋未遂,乃藉病越界过江东,×保中接见报告工作及斗争经过,隐匿密谋,嗣经崔参谋长石泉告发,因所举证未尽详实,景自然不自披露逆谋,但承认临危动摇恐惧,并有不正当破坏上级领导系及分裂内部之言辞。当此,因诸种困难,保中嘱崔石泉同志带队先回赴虎、饶地区,景给病假一月随队行动,俟总部返虎饶时,与部队群众接触时,再行审理。因恐景在七军与其他领导干部间素存隔阂,以致藉词构陷,互相倾轧,孰是孰非,以及景是否实有罪行,必须于第七军全部队中求得实据,再进行审查。乃景于随队途中,犹图拉拢部属,并密谋继续煽动。同时经李德山告发去冬景之密图经过,详细审讯,人证确凿,景以往曾密谋小团体组织,参加者七名,企画叛降日寇。景无词抵赖,遂由王效明、崔石泉主持之下级人员代表审判会议,景乐亭应处以死刑,惟事情关系重大,应申报总部处理。但当时处于敌情状况紧张中,部队内部困难甚多,尤以缺粮问题最为严重。深恐于看守景乐亭以待总部到着后审理之过程中,发生意外,故讨论结果,以景之罪行暴露,证据确凿,应行紧急处分,遂于3月26日将景乐亭执行处死。
景乐亭事件处理上的几点质疑
1、调查处理过程简单,证据单一。我们只看到对李德山的审讯和景乐亭的无罪辩解,对所谓的反革命小团体其他人则没有看到进行审问和查证的记录。此时,张荣喜、王玉洁等人尚在苏联比金,于明礼则于1939年底被捕。如果光凭李德山本人的孤证,在没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情况下,就轻易定案并迅速对景乐亭执行枪决,这是十分不严肃的。对景乐亭来说,也是不公正的。况且我们也不能排除日寇实施离间计的可能。
2、执行上过于迅速。在处理这件事上,王效明、崔石泉等七军领导操之过急,在景乐亭处死后第二天,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就越境来到虎林小穆河。在此之前周保中与王效明、崔石泉有电报联系,已经告知其行踪并规定通信员联络事宜。在景乐亭回国时,周保中明确告知同行回国的崔石泉,因景乐亭身体行动困难,决定自3月4日至3月20日,给予其病假17天,住军部随军休养。周保中同时嘱咐崔石泉,等到二路军总部返回虎饶地区时,对景乐亭再行审理。很明显,七军某些领导在处理景乐亭问题上,不想让景乐亭有再次接触周保中的机会,或者不想让周保中在处理景乐亭事件上有难做之意,也许可能周保中对他的处理已经有所授意,并与王效明等有所沟通。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