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涛的个人简介
刘光涛,男,1920年11月生,陕西三原人。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曾任职务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兼黑龙江省军区政治委员,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基本内容
(1920―)陕西省三原县人。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一九三八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直属队青年干事,青年科副科长、科长,冀东军分区第十二团营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十一旅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八师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军一一九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师政治委员,军干部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军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兼黑龙江省军区政治委员,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现在刘光涛老人在哈尔滨市安度晚年。
刘光涛,1920年11月生,陕西三原人。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相当于初中文化,少将军衔。1937年11月至1938年5月为陕西三原安吴堡青年训练班学员。1938年 5月至1939年1月为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总校三大队一队学员。1939年1月至 1941年7月任八路军平西挺进军政治部青年科干事、副科长、科长。1941年7 月至1942年4月任冀东军区教导队政治教导员。1942年4月至1943年3月任冀东军区十二团二营政治教导员。1943年3月至11月任冀东军区十八团党总支部书记。1943年11月至1944年11月任冀东军区十二团政治处主任。1944 年11月至1945年10月任冀东军区十二团政治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 年10月起任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二十一旅政治委员。1946年至1949年任东北民主联军、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八师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军一一九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陆军第四十军一一九师政治委员。 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四十军一一九师政治委员。1952年10月至1953年10月任志愿军第四十军干部部副部长。1953年10月至1954年11月任陆军军政治部副主任。1954年11月至 1959年12月任陆军军政治部主任(其间:1957年2月至7月在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959年12月至1961年12月任陆军军副政治委员。1961年12月至 1969年8月任陆军军政治委员。1969年8月至1978年2月任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其间:兼任黑龙江省军区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1970 年3月至1977年2月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第一副主任,1970年3月至1971年8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1年8月至1977年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1977年2月至1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黑龙江省革委会主任。1983年9月转业到地方,维持原级别待遇。1964年4月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中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