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汝华(人物)的个人简介
李汝华,字茂夫,睢州人。万历八年进士。授兖州推官。征授工科给事中,尝劾戎政尚书郑洛不职。及出阅甘肃边务,洛方经略西事,主和戎。汝华疏洛畏敌贻患,且劾诸将吏侵军资,复请尽垦甘肃闲田。还朝,历吏科都给事中,多所纠`。基本资料
姓名:李汝华
性别:男
死亡年月:1621年
国籍:中国
时代:晚明
籍贯: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归德府睢州
民族:汉族
身份:治人物
个人简介
李汝华为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授兖州府推官。
征授通政使司工科给事中,尝弹劾戎政尚书郑洛失职。
及出阅甘肃边务,郑洛经略西事,主张和戎。
汝华上疏说郑洛畏敌贻患,且弹劾诸将吏私吞军资,又请尽快开垦甘肃荒田。
《明史》说他:“练达勤敏,立朝无党阿”、“独加赋之议不能力持,驯致万方虚耗,内外交讧。”
个人履历
十九年(1591年)还朝,改吏科右给事中,寻迁工科左给事中。
二十年(1592年)改吏科都给事中,多所纠`。
二十一年(1593年)擢太常寺少卿。
二十二年(1594年)迁通政使司右通政。
二十三年(1595年)迁南京光禄寺卿,改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历官南京户部侍郎、郧阳巡抚、兵部右侍郎。
三十六年(1608年)改户部左侍郎。
三十九年(1611年)以户部左侍郎署掌部务。
四十一年(1613年)以户部左侍郎署总督仓场印务。
四十四年(1616年)擢户部尚书。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以户部尚书署掌吏部印务,为应付辽东的军事需要,李汝华议请亩加三厘五毫之赋。
四十七年(1619年)以户部尚书署掌吏部、工部印务,加赋三厘五毫。
四十八年(1620年)又议请再加二厘,前后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是谓辽饷。
泰昌元年(1620年)以户部尚书掌仓场印信。
天启元年(1621年)得疾乞休获准,加太子太保。不久卒,谥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