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的个人简介
李天馥(1635年―1699年),字湘北,号容斋,江南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明崇祯八年(1635年)生于合肥,因家族有人占永城卫籍,李天馥以永城籍参加乡试。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中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为官期间“激浊扬清”、“老成清慎,学行俱优”,深受康熙皇帝器重。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去世,谥文定,著有《容斋千首诗》。
基本内容
李天馥生:一六三五,卒:一六九九表字:湘北
号:容斋
谥号:文定
【传 记】
安徽合肥人。明崇祯八年(一六三五)生。七岁能诗,有神童之目。清顺治进士,由庶吉士累擢户部左侍郎,调吏部,以扬清激浊为己任。官至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年)卒,谥文定。著有《容斋集》。
李天馥,字湘北,号容斋,祖藉合肥,其父入藉永城。他从小聪颖异常,被称为神童。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次 年中进士,人选庶吉士。人馆后,遍览四库全书,授检讨。其父 死,服丧三年后仍任检讨。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任国子监司业,掌儒学训导之政。不久,担任经筵讲官,为皇帝讲解经传史鉴,并敢于将自己的见解直言不讳地向皇帝讲述,很受康熙的器重,被提升为内阁学士。康熙十九年(1680年)夏,大旱,他受命会同三司详讯狱中囚犯,全部减等发落,升任户部左侍郎,后调任吏部。他以激浊扬清为己任,拒绝送礼,不受贿赂,有携礼拜谒者,他都严辞拒绝,说:“我一日在部,就不容许这种事情存在!”五年来,一无所私,官场贿赂之风也有所收敛。
他的高风亮节深得皇上褒扬,被提拔为吏部尚书。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任工部尚书。有一次皇上召见总河靳辅,巡抚于成龙当面询问河工事宜,二人各执一词。靳辅说高家堰应修重堤截水,于成龙说要以修下河、开海口为急。皇上令九卿发意见。李天馥建议开下河、海口,高家堰重堤宜停建。皇上乃遵从李天馥的建议。同年五月调任刑部尚书,再转任兵部尚书,又改任史部尚书。时开缺大学士,皇上诏谕百官说:“机务重任,必不可用喜事之人。李天馥老成清慎,学行俱优,朕知其决不生事。”遂授他为武英殿大学士,参理朝政,辅佐朝廷。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母丧屋上御书“贞松”二字赐之,又赐格言一幅并亲自为其送行。皇上感慨地说:“李天馥待联三十年,未尝有失。三年易过,此官不必补人”。三十四年(1695年)服丧完仍被召还入阁视事。李天馥深感皇上知遇之恩,更是谨慎小心,竭心尽力,报效朝廷。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卒于官,年65岁,谥号文定。
李天馥性情至孝,感天动地。据史载:其母丧,扶母枢归,途经巢湖,正值冬季水涸,不能通船。运截其母灵枢的船至巢湖时,水涨数尺,好像专为其送丧。及至埋了母亲,他在墓旁盖房守丧,亲植松树、楸树等,忽有一对白燕栖于墓旁的房子上,人们认为这是被李天获的孝行所感动,于是把他守丧的房子称为“白燕庐”。当地发生旱灾,李天馥筑坛祈祷,天降大雨。秋旱,发生蝗灾,他仍如前祈祷,结果蝗虫尽去。
李天馥注重为国家选拔人才,下令在全国选举博学之才,并举荐李因笃、顾炎武、秦松龄等人。开科选才时,他大力推举陆陇其、邵嗣尧、彭鹏等人,深受世人称赞。
李天馥一生酷爱文学,擅长诗词文章,初人翰林,雅以诗文为己任,与王渔洋、叶方蔼、陈廷敬等人倡复古学。每朝罢,召集文雅之士,吟诗作对,著有《容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