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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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琳的个人简介

刘秉琳(1909年―1982年) ,原名王嘉祯,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

1926年考入西北军事政治学校并于同年参军,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长期从事中共地下工作并参加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军区政委、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山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1982年3月10日去世。

基本内容

1926年10月考入西北军事政治学校。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西北军、抗日同盟军做兵运和情报工作,并在甘肃、察哈尔、河北、上海、南昌、西安等地从事党的白区情报工作。1936年参加了西安事变。1937年在

太行山抗日根据地做情报工作。抗日战争期间,历任八路军野战司令部二科参谋、晋东南五专署政训队长、太南区党委公安处长、晋冀鲁豫联合办事处公安处长,豫北友军工作委员会书记、地委委员,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原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第二野战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兼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西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山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部部长,山东省副省长兼任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1959年6月,任山东省副省长。1959年9月―1961年8月,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1961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63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山东省军区政委,后兼任省行政干部学校校长、省编制委员会主任。1972年10月,任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10月后,任山东省革委委员、常委、副主任和山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系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个人生活

解放战争期间,刘秉琳在白色恐怖的残酷斗争中曾先后四次与党组织失掉联系,危急关头寄居在一位国民党左派高级将领家中,这位将军很器重他,任命他为省建设厅庶务主任,掌管人事财务大权。当他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派他到西北军做兵运工作时,他谢绝了将军的再三挽留,毅然奔向新的革命征途。1949年,得知将军夫人未去台湾,生活拮据时即由刘秉琳提供其生活费。

解放战争期间,刘秉琳在白色恐怖的残酷斗争中曾先后四次与党组织失掉联系,危急关头寄居在一位国民党左派高级将领家中,这位将军很器重他,任命他为省建设厅庶务主任,掌管人事财务大权。当他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派他到西北军做兵运工作时,他谢绝了将军的再三挽留,毅然奔向新的革命征途。1949年,得知将军夫人未去台湾,生活拮据时即由刘秉琳提供其生活费。

1950年秋,刘秉琳的家人从归绥火车站接回离家25年杳无音讯的他。生活俭朴,不以权谋私,对亲属子女要求严格,不准子女、家人乘坐他的专车。家乡的侄儿、侄孙来投靠他的,均给买张火车票送回家。

重要事件

1926年考入西北军事政治学校并于参军,次年入党。之后长期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参加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1934年秋在南昌获得蒋介石围剿苏区的情报,由于叛徒告密被敌特跟踪。他机智地与敌周旋辗转到苏州才及时将情报送到上海党组织,使党有准备进行反围剿斗争。1936年“西安事变”时,他在八路军办事处总部保卫部工作。他及时向党提供各种重要情报,使党在正确处理“西安事变”时有所依据。刘秉琳十分爱护青年,在1936年奉命到西安在东北军、西北军中发展革命力量的同时,冒着生命危险在渭河林场建立秘密联络站,护送过上千名青年学生和爱国志士奔赴延安。

抗日战争期间,历任八路军野战司令部二科参谋、晋东南五专署政训队长、太南区党委公安处长、晋冀鲁豫联合办事处公安处长,豫北友军工作委员会书记、地委委员,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原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第二野战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兼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西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山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部部长,山东省副省长兼任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1958年,山东个别人制造了所谓“反党集团”情报泄密案,涉及省市干部有30人身陷囹圄,刘秉琳在负责专案审查中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弄清真相。山东省委据此作出正确结论,使受冤干部恢复名誉。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审讯、批押四年不说假话,拒写一切不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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