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振的个人简介
李元振(1636年~1719年),字贞孟,号惕园,归德府(河南省柘城县岗王乡盆窑村)人。生于明崇祯九年,卒于清康熙五十八年。李元振天资聪颖,14岁名驰乡里。28岁考中榜眼,任翰林院编修。以后,以其德才兼备,屡受拔擢,官至工部左侍郎,深为康熙皇帝所倚重。
人物生平
李元振品行端方,刚直不阿,风范出众,在朝明人察事,敢于直陈时弊。康熙三十年(1681年)出任副督御史,曾上书整顿朝纲,考察官吏,严惩不法。他说:“监抚贤良清正,百姓才能归服,官吏廉洁奉公,国家才能振兴。”他建议建立百官考核制度,每年记册,上报吏部,作为官吏赏罚升降之依据。李元振从政期间,忠于职守,勤于政务,身体力行,一丝不苟。康熙三十三年,他被调任工部左侍郎。当时部内人浮于事,公务荒废,致使一些官吏投机取巧,为非作歹。李元振到任后,即以惩恶扬善为己任,严加整饬,数月之内,便案牍一清。次年,他奉诏督建山西大同军事重镇的右卫营房。他竭诚尽力,精心筹划。18000多间营房坚固完美,并节省黄金30万两之多。
李元振在朝40余年,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在著名的“两河大贪污案”中,许多人借挖河之机,冒领银两,中饱私囊。事发后,朝中株连甚广,几无免者。可是,李元振仍然一身清白,于是受命查勘天津河工。返京后,他详陈细禀,井然有序,康熙皇帝十分满意,久久赞叹不已。
李元振在朝为官,却始终不忘家乡人民。康熙四十八年(1709)春夏,柘城大雨成灾,百姓生活无着。李元振作《记灾歌》以记之,捐百金,开“义仓”、采取“官米平价出粜”,柘城百姓得以全活。又奏请将柘城由小县学额升至中县学额,文风得以大振。
由于李元振品德高尚,政绩卓著,因而深为康熙皇帝所宠爱、器重。皇帝曾屡次赐诗文、书函、宝砚、金银、桂冠、华服等珍品于他。其祖上三代,亦得追封。病故之时,“天子悼惜,而一时公卿士大夫无不咨嗟悲叹”;其门人弟子更是痛哭不已。人们赞颂他是“正人君子”,其“道德可依旧,丰采可敬爱!”
代表作品
李元振一生嗜学,终日研索,老亦不休。他博学广闻,才思敏捷,曾住持纂修《太祖实录》,著有《畅春园恩诗》、《恭守堂存稿》、《诚孚堂存稿》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