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发的个人简介
廖元发,字可贞,号含章,山东东平人。清顺治九年壬辰科进士,历任陕西延安府清涧县令、工部虞衡司主事等。诰授“奉直大夫”。任职清涧期间,对清代初期清涧县的县治民生、社会发展做出重大历史贡献;入京任职工部期间,对黄淮地区及运河地区的河患治理及漕务亦有重要贡献。
人物生平
廖元发,字可贞,号含章,山东 东平人。生于明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十月初八日亥时,卒于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闰三月二十五日戌时,历经明清两朝六代,享年七十四岁。
清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八月秋闱,首次参加辛卯科正科乡试,考中举人。
清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三月春闱,首次参加壬辰科正科会试,考中进士, 卯辰联捷。三月二十四日参加殿试,三月二十八日中榜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任陕西延安府清涧县令。
清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任丁酉科陕西省同考试官。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任工部虞衡司主事加一级。
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奉旨钦差提督淮扬道兼理漕务。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病逝于任上。
诰授“奉直大夫”,其父一纯诰赠“奉直大夫”,母亲马氏诰赠”宜人”,元配王氏诰赠“宜人”。
主要成就
科举考试廖元发是东平州在清朝期间的第一位进士,直至七年后的顺治十六年己亥科,东平州才再有进士出现。且因顺治八年辛卯科乡试中举人、顺治九年壬辰科会试中进士,更是屈指可数的联捷进士。
全国范围内,廖元发是清朝科举史上第一位廖姓进士。
出仕清涧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廖元发出任陕西延安府清涧县令。
清涧地处边关,自然环境贫瘠,历史上长期动荡不宁,尤其是明末清初,更是兵匪祸连、民不聊生。廖元发到任清涧时,距清朝从李自成手中收复清涧县仅十年,整个县治早已千疮百孔,百废待举。从后世历代《清涧县志》第一编“大事记”可见一斑:自清顺治二年收复清涧后至乾隆八年、历经三朝百年期间,清涧的大事中关于县治民生的“好事”仅仅只有两件:
一是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二年,知县廖元发建常平仓”;
二是 “顺治十八年四月,廖元发重修的《清涧县志》刊印行世”。
清朝初期,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事实是:中央政府对清涧县及其附近地区的统治实际上是极不稳定的(顺治六年,仍有举兵反清、连克延安清涧等19州县之局势。直到康熙十四年,居然仍有反兵攻克清涧县城、知县被擒之事),当地的民心所向也显然与清廷背道而驰(顺治六年,当地有秀才带头剃发以示归顺清廷、休养生息,竟被族人处死)。
在此局面下,作为基层主政官员,廖元发在清涧任职的早期阶段,专注于恢复社会稳定、与民休养生息。如:在财政收入极其窘迫的情况下,首建“常平仓”并坚持了完整的八年;在匪祸反兵环伺的情况下,全力修复被毁城垣,累计修复25处,恢复县城完整功能;为稳固基层政权,力主修通驿路修建驿站;为扭转民风、教化民心,重新修建文庙学宫、关庙、烈女祠等文化设施,甚至自掏俸禄资助建设,等等。这一系列标志性措施,极大程度稳定了清涧的基层政权和民生民心,清涧县由“乱”转“治”由此发端。
清涧县由于连年兵祸,旧县志“兵燹之后,残编毁于蠹鱼,梨枣付之回禄,版籍弗存,考衷何由”。在县治初成、民生初定之后,廖元发即着手准备修志工作。广泛查证收集史料、寻访当地大儒名士,“乃进博士弟子员与士大夫而谋焉”,经多年努力,终汇为四卷七目成书(分地理志、建置志、祠祀志,田赋志、职官志、人物志、选举志等),“直书厥事,不饰浮夸,稽其民生之繁耗,土地之广狭,风俗之淳漓,物产之饶歉,贡赋之增损,吏治之得失,人文之振靡,烂然明备,确乎有据”。
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清涧县志》付梓刊行,史评:“上之朝廷为实录,垂之奕世为信史”,“是邑之志,史之权舆也”。
廖元发所修的这部顺治版《清涧县志》,是已知存世最早的关于清涧县的完整地方志,也是与清涧的社会历史文化相关最早的系统性历史文献。后续历代续修县志,均大量直接引用廖元发所修内容,即便以现代史学研究的视角考察,该版县志在同时代同规模的地方志中亦属上乘之作。最早刻印本原藏于京师图书馆,现作为古籍善本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和陕西省图书馆。2013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陕西省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
廖元发主政清涧八年后,“以政最,各宪司列诸荐牍,行取入京,升工部主事。去之日,里民遮道挽留者数千人,百姓立石纪其德政”。
进京任职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廖元发奉调京城,入职工部,任虞衡司汉人主事。任职期间兢兢业业,京察优异,获加一级职衔。
康熙朝《实录》记载:康熙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淮河大决口导致大灾( )。此次巨灾引起朝廷及康熙帝本人的高度关注,以至于事过五个多月后,仍谕旨各部,并特别派遣工部尚书、户部侍郎等组成“工作组”前往调查治河工程迄无成效的原因、以及应对之策( )。廖元发作为工部主事官员,一并随同奉旨钦差前往淮扬等地,负责一线巡视并兼理漕运事务。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病逝于任上。诰授“奉直大夫”。
贡献乡土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廖元发应邀为时任东平知州张承赐所修《东平州志》写序。该版《东平州志》共4卷,可惜未待刊行即已“卷帙散失”,但廖元发所撰《东平州志序》却被完整保存流传。
康熙十九年,时任东平知州张聪重修《东平州志》,此版本中,将廖元发撰写的《东平州志序》作为正序,编录册首、付梓发行。自此之后的历代东平地方志中,本序文都被完整记载流传。
现存最早的东平地方志是康熙十九年的版本,而该版志书的正序,是沿用康熙十二年《东平州志》的序文,即廖元发所撰写的《东平州志序》。换言之: 廖元发所撰写的《东平州志序》,是 现存已知最早关于东平地方志的历史文献。
为贤达或英雄人物树碑立传以示颂扬、传之后世以弘扬正气,也是古代士大夫回报故乡的一种方式,廖元发也不例外。乾隆版《东平州志》中收录了《李将军德垂百世碑记》,此为廖元发在康熙十二年时为当时东平的英雄人物李朝宝撰写的碑记。文中用大量篇幅详细记载了清初东平州及鲁西南地区社会动荡和民生苦难的真实状况,是被国内近代史及民间史学界研究者所关注的重要史料。
在各地历代纪念乡土贤达的碑文中,大都存在一味粉饰史实的现象,对官方当局更是曲意逢迎、粉饰太平,生怕有让当局难堪的文字流传后世。但也有不惧是非、仗笔直言之作,例如,这篇《李将军德垂百世碑记》中有如下文字:
“……兹值国朝伊始,……流离者始得还乡,奔走者方知有家。最可惜者,凶荒之后,田野荒芜、满目蓬蒿,有食草粒者,有食树皮者,更有食人肉者,因而土寇蜂起,……”
文中所写的正是当时的“国朝”,写此文时廖元发本人已担任“国朝”京官多年。能不避官场忌讳、直笔当时民间惨状、并更指出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才是导致 “土寇蜂起”的原因,可见作者正直为人、良知治史的风范。
个人作品
史志类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修《 清涧县志》。
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撰《 清涧县志序》。
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撰《 东平州志序》。 等等……
诗文类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撰《 重修文庙碑记?清涧县》。
清顺治十五年左右,撰《 石台寺?五律》。
清顺治十五年左右,撰《 重建烈女祠碑记》。
清顺治十八年左右,撰《 和孝廉白寿宸虚受堂韵》。
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撰《 李将军德垂百世碑记》。 等等……
轶事典故
综观许多地方志的编修者自作序文,可以发现其风格大都是谨小慎微、毕恭毕敬,甚至曲意迎合。文如其人,作为封建时代的地方官员,其为官做事的风格也大抵如此。但在顺治十八年版的《清涧县志》里,廖元发的自作序文《清涧县志序》则恰恰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另一面。该序文中有如下文字:
“……欲授之梓,旋承大方伯陈公纂修通省不遗于清,屡捧檄催,爰录册。而上之人曰:“省有志矣,兹何庸赘!”余曰:“否。省志其要,清志其详,辟如身之有臂,臂之有指,大小虽殊,血脉流贯,无少间也。语不云乎:海为百谷之王,支流余派,亦自成渠;泰为群岳之宗,寸壤卷石,亦自为垒。清虽弹丸黑子,职方氏之所不遗,则星拱棋置,以翊全秦之盛,以成一邑之观者,岂赘庞也哉!”余故付之剞劂氏,……”
当年在重修《清涧县志》之时,正逢时任陕西省布政使主持全省通志,其下辖延安府之清涧县当然也在其列。而就在修县志之时,廖元发却遭当时顶头上司斥责,大意是“现在省里已经在修全省通志了,你又修县志完全是多此一举!”
遭此斥责,时任清涧县令廖元发没有慌乱退缩、更没有唯唯诺诺,相反,不但以一个“否”字回答彰显慨然正气,更是以身体臂膀手指 “血脉流贯无少间也” 和 “百谷之王、全秦之盛” 引经据典深加反驳,甚为精彩。由此,为清涧县留下了迄今为止最早的完整的地方志,这是清涧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贡献。
尤其是在其修成付梓的县志序文中,敢于将此事的缘由始末一一照录、使之留诸史册,正直文人应有之风骨跃然纸上。中国古代传统士大夫的家国情怀,发端于圣贤经典,经筚路蓝缕之不懈践行,终归于史册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