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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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文的个人简介

李承文(1912~2008),男,山西省汾阳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黑龙江省经委原副主任,黑龙江省轻工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离休干部(享受副省级待遇、省级医疗待遇)。黑龙江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简历

李承文,山西省汾阳县人。1935年在北平大学学习时参加了“一二·九”运动,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平大学工学院党支部书记、中共榆次县委组委、中共领导的“秦赖支队”营政委、政治处主任,太行区六专区科长、办公室主任,赞皇县代县长、武安县县长,峰峰煤矿经理、晋冀鲁豫边区工业厅技术处副处长,政务院重工业部人事司副处长、国务院二机部教育司副司长、纺织部纺织机械设计院院长,黑龙江省机械厅厅长,牡丹江地委副书记兼专员、哈尔滨建工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哈尔滨建工学院核心组长、革委会主任,黑龙江省轻工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黑龙江省经委副主任。第五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983年2月离职休养。享受副省级待遇、省级医疗待遇。因病于2008年11月22日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6岁。

逝世

黑龙江省经委原副主任、享受副省级待遇、省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李承文同志因病于2008年11月22日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6岁。

李承文同志的遗体于11月26日在哈尔滨皇山公墓天河园火化。遵照李承文同志生前遗愿及家属意见,丧事从俭,不举行遗体送别活动。

李承文同志病重期间及逝世后,栗战书、杜家毫、龙新南同志及王钊、周文华、马国良、陈元直、柏青、王军、何首伦、杜殿武、曲绍文、王金陵、刘汉武、谢勇、安振东、朱典明、孙魁文、王人生、赵吉成、于万岭、赵林茂、包琮、李敏、全玉祥、孟传生、黄枫、陈文志、傅世英、戴谟安、谭方之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了慰问和哀悼。

评价

李承文同志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改革开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饱满的革命热情。他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始终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他勤于学习,尊重客观规律,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他工作勤勤恳恳,鞠躬尽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他公道正派、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乐观豁达,无私无畏。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本色。

李承文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黑龙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全部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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