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恽和的个人简介
李恽和(1921――2003),山西定襄人。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基本内容
1936年11月参加革命。历任晋绥军区第八分区第六支队政治处主任、第五支队政委兼离 东县委书记、吕梁军区第四师政治部主任。
1950年3月任陆军第五军政治部副主任。
1950年7月兼任中共伊犁区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
1951年6月任陆军第五军政治部主任。
1952年10月任中共新疆分局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新疆军区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1972年7月至1977年4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1977年4月至1979年8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979年8月至1980年1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
1980年1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82年4月至1985年4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
1985年4月至1988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3年5月10日在北京逝世。
是中共十三代表,第四、五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