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根的个人简介
李在根,劳动模范。生于朝鲜咸镜北道。1942年到中国黑龙江省林口县务农,后加入中国籍。1948年在桦川县组建我国第一个集体农庄--星火集体农庄。
第三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星火集体农庄副主席、星火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三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51年带领群众艰苦创业,经十五年努力,将9000亩荒草甸子改造成方格水田,实现机械化生产,水稻平均亩产达800斤。 曾先后培育出抗稻瘟病的“星火白毛”等十多个水稻优良品种。1959年至1966年向省内处提供良种1200万斤。1979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福建省海洋渔业公司轮机长
李在根,男,福建厦门人,1940年11月出生。1957年9月就读于集美水产航海学校轮机科,1960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福建省海洋渔业公司工作。1962年7月任大管轮,196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3月任轮机长。1976年10月调集美水产学校工作,历任学校轮机科主任、总务科科长、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膳食科科长等职。2000年退休。李在根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尤其在六十年代,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表彰。1963年底在省渔业公司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出席省农业群英会。1965年被评为福州市五好职工。1966年4月出席水产部在青岛召开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五好先进生产者、六好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92年6月,国家农业部下文确认出席该次会议的个人代表为省、部级劳动模范。李在根即被确认为福建省劳动模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