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宇(教授)的个人简介
刘飞宇,男,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本权利、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等。
任职情况
1、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学术委员;2、 民政部特聘法制专家;
3、 北京联合大学政治文明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4、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聘法制专家
6、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7、中央民族大学城市管理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兼职教授
立法项目
1、 参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起草工作;
2、 参与国家药监局如何界定“非法所得”答复起草工作;
3、 参与“两高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工作。
4、 参与国家药监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规章)起草工作;(已经结项)
5、 负责国家药监局“加强药监行政许可赔偿责任问题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
6、 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行政法规)起草(已提交立法建议稿);(30万)
7、 参与《社会工作者条例》(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项目进行中);
课题研究
1、 负责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研究会“民营企业权利保护制度研究”项目(已经结项);
2、负责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办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药监系统商业贿赂”课题(已经结项);
3、刘飞宇主持:《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项目)(已结项)
4、胡锦光教授主持,刘飞宇主要参与人:《和谐社会运行中的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重大项目)(在研)
5、《宪法权利救济制度研究》(司法部项目),在研,项目第二负责人;
6、《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已经结项)(主要参与人);
7、《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教育部规划项目),项目主要参加者,在研;
8、韩大元教授主持:《中国宪法学精品课程》(教育部),项目主要参与人
9、赵奇教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县级行政组织法研究》,主要参与人;
10、与王丛虎副教授共同主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公开制度研究--以北京市为个案》。
11、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研究》(2007年立项)
获奖情况
1、《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获2006年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三等奖;
2、主讲《中国宪法》课程获“国家精品课程奖”;
3、任副主编的《以案说法》获教育部“双效奖”;
4、2005、2006年获中国法学会第三届青年科研论文三等奖;
学术成果
1、刘飞宇著:《转型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胡锦光、刘飞宇著:《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刘飞宇、王丛虎著:《多维视野下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宪法学教学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胡锦光、刘飞宇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获《教育部十一五规划、十五规划教材称号》
6、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副主编:《中国十大著名行政法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副主编:《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法律硕士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胡锦光、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1982-2002)》,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刘飞宇负责上编第9章;中编第6章,约6万字)
9、胡锦光、刘飞宇主编:《以案说法――国家赔偿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8万字
10、皮纯协主编,刘飞宇副主编:《新土地管理法理论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6万字
11、皮纯协主编,刘飞宇副主编:《行政复议法论》,中国法制出版社,6万字
12、刘飞宇著:《2002年司法考试教材――法理学、宪法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出版社,12万字
13、姚西科、刘飞宇等著:《发达国家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时事出版社,4万字
14、韩大元、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参编:《宪法――同等学历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10万字
15、曾宪义丛书主编,胡锦光、牛凯主编,刘飞宇参编:《以案说法――行政处罚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4万字
16、皮纯协、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参编:《行政诉讼法案例选编》(中共中央党校本科教材),中国城市出版社,5万字
17、皮纯协、姜明安主编,刘飞宇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共中央党校专科教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6万字
18、姜明安、皮纯协主编,刘飞宇参编:《行政法学》(中共中央党校本科教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4万字
19、皮纯协、周翔主编,刘飞宇参编:《立法法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约4万字
发表论文
1、刘飞宇:《从档案公开看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法学评论,2005年6月
2、刘飞宇:《进入诊所抢劫能否构成入户抢劫》人民检察,2005年6月
3、刘飞宇:《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是否享有许可权》,检察日报,2005年8月
4、刘飞宇、武丰:《重起炉灶 不如挖掘已有资源》,工人日报,2005年10月
5、刘飞宇、张步峰:《自由主义抑或是决策主义――1954年宪法制定权分析》,《1954年宪法研究》
6、刘飞宇、石俊:《语言权的限制与保护――从地方方言译制片被禁说起》,《法学论坛》2005年12月
7、刘飞宇:《“黄碟”案的法律分析》,公法评论,2005年12月;
8、胡锦光、刘飞宇:《2005年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学家,2006年1月
9、刘飞宇、张步峰:《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性质论析》,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10、刘飞宇:《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资料保护的衔接――以我国行政公开第一案为视角》,法学,2005年第4期;
11、刘飞宇:《对于“河南地域歧视案”的规范分析》,法制日报,2005年4月28日
12、刘飞宇:《对于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宪法学思考》,法学家,2005年第1期
13、刘飞宇:《死刑犯接受采访的背后》,方圆法治,2005年2月,总第144期
14、胡锦光、刘飞宇:《2004年行政法学学术研究回顾》,2005年第1期,法学家
15、刘飞宇:《论知情权的请求权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16、刘飞宇:《论知情权的请求权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005年第1期;
17、胡锦光、刘飞宇:《从行政许可法看办学许可制度的完善》,中国高等教育,2004年第15、16期
18、刘飞宇:《新东方》,《对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思考――兼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2004年第9期;
19、刘飞宇:《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在当代中国的价值――沿着韦伯的思路》,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创刊号),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编,2004年第一版
20、胡锦光、刘飞宇:《2003年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学家,2004年第1期;
21、胡锦光、刘飞宇:《行政法学研究》,北京社会科学年鉴,2003年10月;
22、刘飞宇、张步峰:《从一个案例看行政公开制度的缺陷》,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23、胡锦光、刘飞宇:《国家行为的判断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约七千字。
24、胡锦光、刘飞宇:《2001年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学家,约九千字
25、胡锦光、刘飞宇:《“规定”及其行政复议探析》,法学研究,约九千字
26、刘飞宇:《县级行政组织法论》,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约三万字
27、赵奇、刘飞宇:《知情权初探》,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约九千字
28、皮纯协、刘飞宇:《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法学杂志,约九千字。
29、皮纯协、刘飞宇:《The question and solution of FOIA of China》,,约九千字
30、刘飞宇:《知情权基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庆论文集,约四万字
31、刘飞宇:《内地、澳门情报公开制度比较研究》,澳门公共论从,约一万字
32、刘飞宇:《论听证当事人》,浙江行政学院学报,约八千字
33、鄂振辉、刘飞宇:《商业性言论的法律保护》,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约九千字
代表作述评
转型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独著。一书结合国外理论以及实践,对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沿革、立法变迁、基本权利基础及政治和诉讼实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和分析。写作过程中,作者立足于转型中国的独特社会背景,试图摆脱单纯移植的简单正确,对中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方向、立法模式、路径选择及具体条文提出了独立见解。主要创新观点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宪法权利基础进行了论证,分析了以表达自由作为制度权利基础的不足,提出应该通过宪法解释途径,多权利基础方式获得作为基础性权利的知情权;第二,对中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与档案公开制度之间的衔接进行了开创性的论证,提出应该对政府信息与档案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短期化和长期化的处置,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过渡;第三,对转型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发展方向进行了论证,提出应考虑市民社会与行政权民主化的背景,让行政信息公开制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实施。
多维视角下的行政信息公开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一作者。一书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学术研究的方法上,本书交叉运用了法学、政治学、社会学、行政学的方法,恰当地分析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产生和实现的各个方面的原因,打破了各学科之间的藩篱,进行了方法上的尝试和创新,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多学科讨论奠定了基础。第二,在研究视角上,摆脱了传统的在假想权利基础上讨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误区,着重讨论了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基本权利基础――知情权,并对知情权在中国实现的可能性以及权能形态进行了初步论证,在知情权――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二者之间寻找出一个交流、对话的平台,实现了行政法是活动着的行政法的目标,克服了过往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资料保护的衔接法学2005年第4期、独著。一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通过多案例的分析得出结论,个人资料保护制度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基于不同的权利保护理念以及不同的信息来源形成的两种不同制度。政府信息由于运用公权力取得,属于公共财产,任何人均可以利用,并且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个人信息尽管是在公权力运行过程中取得,但其在本质上是基于个人活动形成的个人信息,只能由个人使用,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与个人资料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论证意见。
对于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宪法学思考法学家 2005年第1期、独著。一文的主要理论创新点如下: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但是由于宪法学者和刑法学者考量的角度不尽一致,对于政治权利的内涵存在不同理解。本文考察了我国宪法文本中政治权利一词的起源以及作为宪法权利的应有之意,提出刑法上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就只能限制在政治性的表现自由以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一领域,而刑法第五十四条也仅仅涉及到宪法第三十五条与第三十六条的部分内容,而并非对这两条宪法规范进行了宪法解释,另外,刑法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内容的措词与宪法文本的相应规范的措词并无二致,当然不表明这两个层次的概念同一,只是表明了应该在以后的刑法修正案中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