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宝的个人简介
李希宝,利津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利津县虎滩乡新华村人,1956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政工师、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参加粮食工作,历任利津县粮食局防化员、股长、副局长、局长,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
人物经历
李希宝自1993年担任县粮食局局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以来。时值粮食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当时粮食企业面对的问题是负担重、困难多,积重难返,人心涣散的形势,在此情况下他勇挑重担,以大智大勇的领导风范、独特的领导才能带领全系统1000多名职工深化改革,锐意开拓,积极进取,选准认定了“稳住粮办商业,大力发展粮办工业”的发展路子,坚持以商促工,以工兴粮,工商结合,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兴办实业,壮大实力,增强发展后劲。1993、1994两年度累计投资近2000万元,粮办工业抓技改,粮办商业上项目,使全系统的固定资产猛增到4500万元,形成了粮工贸一体化的经营格局,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他注重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主持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引入了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风险机制和约束机制。他积极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1994年新建和改建股份制企业6个,“实现了人事、分配、用工的相对合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带来了企业面貌和职工精神状态的根本变化,推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上了新台阶。1994年再创新业绩,全系统实现工业产值6447万元,比1993年翻一番,实现利润1298万元,比1993年减亏545万元,缴纳税金184万元,比1993年增长5倍,利税相加比1993年增长效益699万元。 1993、1994两年度粮油总公司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4年粮油总公司被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自任职以来,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密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围绕支农服务做文章,在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搞突破,为供销社企业的发展闯出了一条振兴之路。全系统拥有固定资产达到4439万元,流动资金3500万元,实现利税194万元。在他的主持下,自1990年以来,供销系统共投资1800余万元建起了第三油棉厂、供销大厦、速冻蔬菜生产线、油浸出等30多处生产经营设施。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后劲。1994年他在全系统大胆推行了“公有民营”和“股份制改造”两项大力度的改革,使企业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个人荣誉
李希宝本人连续两年是县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被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一次。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二等功一次。自1989年至1994年,他连续6年被县委县府、市供销社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荣获1994年度全省棉花先进工作者称号。
个人简介
李守和利津县供销联合社主任,利津县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经济师。利津县北岭乡台中村人,1957年8月生,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0年8月至1984年10月任利津县农资公司业务员、业务股长;1984年11月至1993年10月任利津县供销社秘书科科长、副主任;1993年11月起任利津县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县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