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殿邦的个人简介
刘殿邦又名刘允其,1902年生,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乡(今花明楼镇)人,刘少奇胞兄刘墨卿之子。
人物经历
1911年入私塾读书,两年后入附近的西冲山小学学习三年,以后又入私塾二年,1918年起在家协助父亲种田。少年时刘少奇与刘殿邦叔侄二人经常一起看牛割草。刘少奇在长沙读书,祖母鲁氏经常派刘殿邦到长沙去看望,其间刘殿邦受刘少奇的革命思想影响颇多。
主要功绩
1927年夏,刘殿邦随六叔刘云庭去找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兼湖北省总工会秘书长的刘少奇,想参加革命工作。途经长沙时,恰遇许克祥发动马日事变,所暂住的船山学社遭到袭击,几乎丧命,只得放弃,又回家作田。1930年跟随父亲刘墨卿到安源高坑煤矿炼焦煤。1932年担任宁乡双狮岭煤矿济生公司的押运员,1934年在本地芳储乡当保长一年。1939年自己购置轧花机两台,在乡间做轧棉花的生意至1949年全国解放。
1950年土地改革时,刘殿邦家里有田地20亩,自己耕种5亩,出租15亩,拥有炭子冲的房屋一所,按政策划为富农成分。1951年,中共宁乡县委、县政府了解到刘殿邦因长期患眼疾,劳动能力逐渐减弱,生活日益困难,经县委书记李哲和县长张继元推荐,将他安排为宁乡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保管古玩和古旧书籍。1953年10月,经程潜推荐,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
“文化大革命”中,刘殿邦受刘少奇冤案的牵连,于1970年1月被开除公职,送回原籍劳动改造。1979年6月撤销对刘殿邦的处分,1983年6月给予平反,恢复名誉,补发其丧葬费和抚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