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阳(1908-1964)的个人简介
李泽阳(1908-1964) 纳西族,字暾谷,少将。生于云南丽江石鼓镇一个殷实的工商业家庭。1948年调任热河省政府顾问。1949年调第4兵团任少将高级参谋,在北平参加傅作义领导的北平起义。人物生平
李泽阳(1908-1964) 纳西族,字暾谷,生于云南丽江石鼓镇一个殷实的工商业家庭。1926年考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南昌分校炮科。1933年到南京汤山炮兵第一团李汝炯部任上尉炮兵队长。 1937年抗战爆发后,被分配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5分校任少校队长、中校副大队长、工兵队中校兵器教官等职。 1942年调入杜聿明部第五军炮兵团任上校副团长。1946年第6兵团,任兵团司令部上校高级参谋兼军官队长。1948年调任热河省政府顾问。1949年调第4兵团任少将高级参谋,在北平参加傅作义领导的北平起义。同年6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发给起义证明书,资遣回昆明。年底云南解放后,即持证到云南省军管会报到,受到优待,分配到云南省工程局605工地参加工作。 1954年被逮捕,于3月20日因历史罪恶问题,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投入劳改,后因于劳改中投河自杀(未遂),加判四年刑期。1964年病故于洱源农场。 1981年7月2日,云南省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出(80)刑申字第51号判决书,撤销原判,按起义人员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