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生(教授)的个人简介
刘大生,男,1958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宝应县湖西区(现属金湖县),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江苏省行政学院法政教研部教授。
研究方向
宪法学。
法理学。
主要贡献
主要成果包括:党主立宪论,规范生育论,白马非白马论,淮河入海论,无民法论,科斯泡沫论,病句大运论,死而平等论,撒尿自由论,两级政府论,受贿无罪论,政治童工论,五四邪恶论,鲁迅撒谎论,佛教贿赂论,示威取消论,自如论,增币平分论,等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和法理学。
2000年在《天涯纵横》、《世纪沙龙》等网站上发表的《病句走大运――从海子的自杀说起》一文,引起很大的争议,网上发表的反驳文章和跟贴不计其数,《中华读书报》、《天涯》、《作家文摘》等数十家报刊发表报道、评论或者转摘,其中,《书屋》2002年第3期正式全文发表。此后,此文每年、每月甚至每天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批评和关注。
1998年发表在《当代法学》上的《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文,是法学界流行时间最长的论文,十多年来,几乎每个月都有人转贴。
1989-1990年发表的《规范生育论》遭到计划生育支持者和计划生育反对者两方面的围攻,并被诬陷为“抄袭希特勒”。
1986年发表的党主立宪论,受到官方和一部分民间人士谨慎的欢迎,也受到激进左派和激进右派的共同反对。二十多年来,党主立宪一词已经成为宪法学界、政治学界的热词,在网上、学术会议上、课堂上广泛流行。
1991年发表的海河入海论,已经部分实现。1998年一个小型的淮河入海道立项,两年后交付使用。
1997年发表的“科斯泡沫论”认为:科斯理论是泡沫,科斯定理是皇帝的新衣。在经济学界、法学界产生较大影响。
1998年40周岁时,写作四万多字的学术自传《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由《当代法学》于1999年-2000年分期连载发表。是中国近代以来,继胡适之后第二个在不惑之年发表长篇学术自传的学者。
2010年发表的“示威取消论” ,在网上受到政治学界、史学界、法学界的围攻。
2011年发表的《增币平分归谁所有?》一文,认为“各国增印的纸币,所有权归谁,在法律上是空白,这是不应该的。增印纸币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是完全错误的。增印纸币应当归全体国民所有并且应当平均分配给全体国民。如果为了处理重大紧急问题而增印纸币,可以暂时不将这些纸币分发给国民,而由政府集中使用,但是,政府必须向国民打借条,然后定期归还,并付利息”。此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仅在《猫眼看人》一个论坛上,点击就超过15万次。
2011年10月,在网上发表《苹果宪草》――《中华共和国宪法》(建议草案),被认为各个方面的利益都照顾到了,是中国宪政之梦不可多得的可选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