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冕(历史人物)的个人简介
李冕(1490~1563) 字端甫,号脉泉,山东省章丘市明水镇人。明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浮沉于宦海30余年,官至云南右布政使。一生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自持,敢斗奸佞,时被升迁,又常被排挤,遭到贬谪。终因逆忤严嵩之流,被迫以老疾致仕。基本内容
李冕(1490~1563) 字端甫,号脉泉,山东省 章丘市明水镇人。明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浮沉于宦海30余年,官至云南右布政使。一生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自持,敢斗奸佞,时被升迁,又常被排挤,遭到贬谪。终因逆忤严嵩之流,被迫以老疾致仕。
李冕自幼囿于困顿, 因而刻苦读书,7岁时就志趣出群。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 考中秀才,深受章丘著名宿儒郑鸾的器重,并将爱女许之。在岳丈的精心培育下,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取为举人,但第二年赴京参加会试却落榜。此时,李冕已婚,并生有子女,家境本就贫困,长期读书无暇顾及生计,有时竟靠郑夫人典当嫁时簪珥衣裳来维持全家生活和供其读书。加之连年水旱灾害,父亲又贫病交加去世,李冕自己也因愁伤过度生了一场大病,一度灰心于仕途。后与明水街道三盘村的胡来贡,隐藏到莱芜雪野的深山中继续攻读,于明嘉靖五年(1526年)36岁时考中进士,官授河北魏县知县。 因出身贫寒,李冕特别能体恤民情。上任之始就遇连年饥荒,为救民于水火,李冕冒死开仓赈饥。县上存粮不足,又为民请命于郡守,力促从国库中发粮4000石,保住魏县饥 民的性命。祸不单行,不久漳河又发大水,数百户人濒临灭顶之灾。胆小的官吏纷纷弃民而逃,唯李冕奋然而前,组织人力截水流。水灾过后,为恢复生产,他遍访全县各乡, 竭尽地方父母官之职,深受魏县人民爱戴。在魏县期间,他不但改革了以往不分贫富均徭纳税的弊政,还改善了当地的教育事业,培养了很多品学兼优的人才。李冕施政,仁厚宽和, 事事崇尚节约,上面官员来往,仅以饭相待,并不奉送地方特产,竟迫使那些以巡视为名沿途勒索财物的公使大臣们“相告不行经魏县”。李冕对其家眷要求甚严,绝不许他们倚仗权势沾公家的便宜。有一次他出发远行,家中粮食吃完了,郑夫人索遍宅内上下家眷,竟没能凑起买1斗米的钱,这在封建官吏中确实罕见。 离任后,魏县人为其立 “去思碑”作为纪念。 由于在魏县六年卓有政绩,明嘉靖十年(1531年)李冕被提拔赴京任台内(即都察院) 经历拔差御史。时值朝中党争纷起,不了解官场险恶的李冕被卷入政治漩涡。嘉靖十二 年(1533年),李冕被贬为钧州(今河南禹县)州同知(同知:官名,知府、知州的佐 官,分管督粮、缉捕、海防、江防、水利等,分驻指定地点。),与知州刘魁兴建书院, 集州中学子亲自为之讲学,整饬了地方学风。不久,又先后晋升为永平府(今河北卢龙) 同知、南京户部员外郎郎中、杭州知府。在杭州任职期间,李冕廉正自束,改革了许多 于国于民不利的弊端。仅为朝廷织造龙衣每季就用白银数万两之巨,当时约定俗成每百 金克其一,这样知府一季即可得银百两,李冕毅然革之。 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 ,李冕母亲康氏病故,他回家守制3年。至嘉靖二十年(1541 年)服满,被授处州(今浙江丽水)知府。处州矿产非常丰富,因管理不善经常发生盗 矿井事件,并曾杀害钦派官员。李冕严厉法度,恩威并施,在任期间没再发生矿变。境 内有二条堙塞300余年的大水渠, 在李冕的督导下也重新修复使用。之后晋升河南按察 司副使,兵备大名(今河北大名),参与镇压红罗女起义。越三年,又晋升为陕西参政, 与常常干预地方行政的明王朝宗师进行过斗争。因有功,曾获御赐银币之殊荣,特晋升 为陕西按察使。从此更以执法为己任,对疑案、冤狱多加平反,曾受到翰林王获野“执 法不挠,使无辜而坐者复生”的赞语。 后晋升为山西右布政使,因辨别冤狱而得罪了一位御史,被降职为四川参政,此事引起 公论,后经吏部调停,认为李冕冤枉,又复用为贵州按察使。不久朝廷将他晋升为右布 政使到云南任职。终因他在多年秉公执法过程中得罪了奸佞小人,又不会逢迎当朝权奸,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被迫以老而有病之名辞官还乡。 李冕宦游三十年,足迹遍及河北、北京、河南、南京、杭州、浙江、陕西、山西、四川、 贵州、云南等大半个中国,实属历朝中少有。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病逝于家,享年 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