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校利的个人简介
李校利,男,陕西蒲城人,1964年4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政治理论系哲学专业,就业于?汉中师范学院、?陕西理工学院,现为?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社会发展理论和认识论。
陕西理工学院副教授
男,陕西蒲城人,1964年4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 西北政法学院政治理论系哲学专业,就业于 汉中师范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现为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社会发展理论和认识论。社会兼职:北京《发现》杂志社副理事长,陕西省哲学学会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 陕西理工学院总支副主任委员,民进汉中市统战理论研究会会长。
著作论文
在《法学杂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现《社会科学》)、《江海学刊》等发表法学论文 10多篇次,1篇全文收人人民大学复印资料1991年《法学》;在《哲学动态》、《理论前言》(中央党校)、上海《社会科学》、《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原《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改革与战略》、《理论视野》(中央党校)等发表哲学论文40多篇,2篇收人1999年《中国哲学年鉴》,13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全文转载,1篇收入《新华文摘》;在《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发表统战论文5篇。
研究成果《对真理问题的新探索》系列文章获陕西省教育厅2000年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贰等奖,《关于认识客体之我见》获陕西省哲学优秀成果壹等奖,《对真理定义的重新认识》获陕西省哲学学会2001年优秀成果贰等奖,《从类本位的观点看社会可持续发展》获 陕西理工学院2001年优秀科研成果叁等奖,《谬误客观性刍议》获陕西理工学院(原 汉中师范学院)1996年优秀学术论文叁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