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清代)的个人简介
李林,清代地方官员,山左著名才子,号称“相鹤辨青田进士”。鲁东南马耳山下李古庄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丁丑科二甲第24名进士,历任职汤阴知县、祥符知县、开封府同知,署卫辉知府事、汝宁知府事等。后因下属官员徇私枉法案牵连,贬任云南开化府同知,未到任病故。
基本内容
李林(1730-1781),字西园,号野亭,鲁东南马耳山下李古庄(古名李哥庄,清属诸城,现属五莲)人,清代地方官员,山左著名才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丙子科乡试第14名举人, 乾隆二十二年( 1757)丁丑科会试第39名贡士,殿试二甲第24名进士。
李林自幼天资聪慧,器宇端凝,志向高远。还在孩提时代的时候,“父宜坦使言志,以立德对”。 乾隆二十二年( 1757)四月二十一日(庚子),乾隆帝亲临太和殿策试天下贡士,乾隆壬申科状元、翰林院学士秦涧泉”指谓同列曰:此相鹤辨青田进士也。"
李林获进士金榜题名后,原籍待职九年。“需次家居,肆力经史,为古文辞,于诗益涵演酝酿,溯源于汉魏,取材于六朝,反覆于三唐,博涉于苏陆,故君之诗无体不备,而卓然成一家之言”。 期间与山左官员文人阎循观、韩梦周、宫懋让、曹克绍等相善,交游酬唱,其诗作多数产生于这一时期。期间还受诸城知县宫懋让之约,参加编修《诸城县志》等 。
乾隆三十一年(1766)起,李林先后任职汤阴知县、祥符知县、开封府盐捕同知,以同知署卫辉知府事、署汝宁知府事等, 连续任职长达15年,所到之处勤政亲民,平反囹圄,“所至有声”。尤其担任开封府同知期间,“檄巡河堤三年,备历劳帧薄 其为政竭心尽力,为人廉洁自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李林最后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月,因所属确山试用知县王懋昭“庇役扰民”、“混牵捏禀”一案, 担失察之责, 贬任云南开化府同知, 未到任病故,千里归葬故乡,沿途乡民泣奠不绝 。上世纪七十年代地方平整“大寨田”,挖掘到李林墓葬,骸骨而外,空无一物。
李林文学作品众多,有多篇诗作收入卢见曾《国朝山左诗钞》、王赓言《东武诗存》 。有《知稼堂集》六卷,其清代刻本收藏于青岛市图片馆,并收入2006年《山东文献集成》。另有《野亭诗草》一卷,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