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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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明)的个人简介

李庆(?-1427年),字德孚,顺义人。明朝大臣,官至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洪武年间,以国子生署右佥都御史,后授刑部员外郎,明成祖朱棣时代成为兵部尚书,处理事情非常严格、果断。后带病随军征讨黎利,病死军中。

基本内容

李庆,字德孚,顺义人。明朝大臣,官至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洪武中,以国子生署右佥都御史,后授刑部员外郎,迁绍兴知府。永乐元年召为刑部侍郎。性刚果,有干局,驭下甚严。帝以为才,数命治他事,不得时至部。然属吏与罪人交通私馈饷,庆辄知之,绳以重法。

永乐五年,改左副都御史。两遭亲丧,并起复。时勋贵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盐,为官民害。庆言:“旧制,四品以上官员家不得与民争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罚,公侯有犯,亦乞按问。”帝命严禁如制。忻成伯赵彝擅杀运夫,盗卖军饷。都督谭青、朱崇贪纵。庆劾之,皆下吏。已,劾都督费欺罔、梁铭贪暴、镇守德州都督曹得黩货。皆被责。中外凛其风采。

永乐十八年进工部尚书,寻兼领兵部事。

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谦以言事忤旨,吕震等交口诋之,惟庆与夏原吉无所言。帝寻悟,降敕自责,并责震等,震等甚愧此两人。山陵事多,趣办中官有求,执不与,人多严惮之,号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谒孝陵,在途约束将士,秋毫无所扰。太子欲猎,庆谏止。及太子还北京,遂留庆南京兵部。

宣德二年,安远侯柳升讨黎利,命庆参赞军务,许择部曹贤能者自随。师至镇夷关,升意轻贼,不为备。郎中史安、主事陈镛言于庆。时庆已病甚,强起告升。升不听,直前,中伏败死。庆病遂笃,明日亦死,一军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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