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三的个人简介
刘光三(1781年一1839年),字显庵,号屺南,新郑人,清代监察御史。
考中进士
嘉庆十九年(1814年),刘光三考中进士,起初授职吏部主事,后升任员外郎。刘光三任职吏部,忠于职守,熟悉部务,才德兼优,吏部准备举荐他任知府。刘光三认为居官应为民造福,忠臣当为国除害,就选择了考取监察御史。
刚正不阿
道光五年(1825年),刘光三考选监察御史,历任山东道、江南道、四川道监察御史,后升兵科给事中(皇帝的谏官)。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时,部里官员制定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条例,为营私舞弊、混水摸鱼留下漏洞,他便上书皇帝降旨审核修订这些条例,根除弊端。任吏部考功员外郎时,某省被举报下属官员,恐被治罪,到吏部送馈金二千,贿赂刘光三,刘光三斥责道:“你没听说过杨震四知的故事吗?”行贿人羞惭而去。在巡按南城时,有一富商,兄长外出却无音信,就谋划出嫁他的嫂嫂,以千金馈赠光三,以求帮助办成此事。刘光三严肃地说:“能以千金送人,如何不以千金养嫂?”他任职谏官九年,奏劫数十次,无所顾忌,都能切中时弊。他常说:“国家选拔御史,希望拾遗补缺,弹劫不法,裨益圣德,如果不识大体,徒有虚名,我认为是耻辱。”一时人称“真御史”。
犯颜直谏
道光十一年(1831年)夏,京城大早,皇帝下诏征求直言,检讨得失。裘元俊认为京城大早是州县官吏奉行圣旨不力,为上天所处罚;奢英认为是朝廷司职郎官不尽职责所致。刘光三上书指出:“京城大旱不是朝廷中司员和州县长官工作不力所造成的,因为他们官卑职微,离天太远。离天近者是皇帝,从古至今,凡是得罪上天、降灾于人的,都是皇帝荒淫无道不修道德的结果。要想免除上天惩罚,皇上应当仿效商汤在桑林自责祈雨的故事,亲自到龙王府祈祷求雨。”道光皇帝看罢书奏,火冒三丈,掷书在地,说道:“朕乃奉天承运治理万民,德泽天下。刘光三说朕荒淫无道,是何居心?”当即找来两台总宪等,追问查纠刘光三疏奏之事。白铭深知刘光三忠诚耿直,敢于犯颜直谏,口碑很好,便在次日上朝察奏,为刘光三主持公道,使刘光三免除了一场大祸。
病逝乡里
道光十二年(1832年),户部书吏伪造捐照案发,皇帝亲自判决主犯蔡绳祖,庞英等死刑,并追问对此重大案件为何不见监察官员的弹劫呢?内阁从留在司礼监的文犊中,查出刘光三、王开云等人的弹劫条奏送呈皇帝。皇帝转怒为喜,越级提升王开云等的官职,却因刘光三以前直谏违背圣意,不予升迁,只是让他巡按南城。
道光十八年(1838年),刘光三主持书院工作期间,道光皇帝下诏,召他回京,再任谏官。刘光三准备再次为国尽忠,为民除害。在他的门生以及新郑晚清理学先生王龄的劝阻下,刘光三辞召,没有再次出山。
道光十九年(1839年),刘光三在乡里病逝,享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