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的个人简介
李清,中国共产党(1918.3-),天津宁河县人,是延安时期的老干部。1944年10月,李清作为八路军120师359旅挺进华南的南下支队政治部一名工作人员,在华南地区抗日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随后,李清陆续在东北地区工业部、长沙市委等地方...基本内容
李清,中国共产党(1918.3-),天津宁河县人,是延安时期的老干部。1944年10月,李清作为八路军120师359旅挺进华南的南下支队政治部一名工作人员,在华南地区抗日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随后,李清陆续在东北地区工业部、长沙市委等地方工作。解放后,李清的大部分时间在交通行业工作,担任过不同职务。
历任马列研究院教育科科长,中央研究院整风办公室主任,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政治部秘书,中共湖北鄂东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秘书长,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科长、干部处处长,中共长沙市委秘书长、第三副书记,交通部河运总局副局长,国务院第三、第六办公室交通组组长,交通部海运总局副局长,交通部港航监督局局长,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交通部人事局局长,水运局局长,船检局局长,教育局局长,国家经济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交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远洋局局长,部长、党组书记,顾问。
任交通部长期间提出“有河大家走船,有路大家行车”的改革设想;公路建设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提高为主”的方针;首次颁布公路里程与公路养护统计指标相关规定,并颁布大量公路工程概算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