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兰的个人简介
李学兰,1968年6月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教育背景
1990年取得宁波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获得上海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07年取得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
个人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经济法、民间法。
荣誉奖励
1、2009年以《中国民间法研究报告(2002-2005)》获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法学教育中的自主体验式教学模式创新》 获宁波大学“教学创新”一等奖,并被评为浙江省“教坛新秀”和宁波高校“三优秀三文明”优秀教职工。
代表性成果
专著2010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研究专著《商人团体习惯法研究》
论文1、《论社会资本视野下的行业协会自治权》,李学兰,《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1月发表
2、《当代法治实践中的村规民约――滕头村村规民约的文本解读》,李学兰; 柴小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3月发表
3、《中国民间法研究学术报告(2002-2005年)》,《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1月发表
4、《法律解释的姿态》,李学兰,《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1月发表
5、《从功能与意义视角看民间法研究》,李学兰,《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5月发表
6、《民间法规则结构探析》,李学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年6月发表
7、《浙江民间合会的金融风险及其法律规制》,李学兰,《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08年11月发表
8、《信任与秩序――对当代民间合会的法理剖析》,李学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4月发表
9、《对提单权利凭证的若干法律思考》,李学兰,《国际商务研究》,2003年3月发表
10、《法学模拟教学方法之理论与实践》,李学兰,《中国成人教育》,2003年4月发表
11、《法学教学改革初探》,李学兰,《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年3月发表
12、《对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法律思考》,李学兰,《浙江学刊》,2003年5月发表
13、《中国现代物流法制环境建设》,李学兰,《法学论坛》,2004年2月发表
14、《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对无单放货行为的责任分担问题》,李学兰; 李丹,《国际商务研究》,2004年6月发表
15、《论提单权利证券化》,李学兰,《法学论坛》,2002年6月发表
16、《论委付行为的法律性质》,李学兰,《世界海运》,2000年2月发表
17、《论物权行为的法律地位》,李学兰,《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年4月发表
18、《论国家豁免原则》,李学兰,《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97年4月发表
19、《法治的民间社会基础:浙江民间商会发展考察》
科研项目主持完成浙江省社科联课题《商事习惯法发展考察与研究――以浙江民间金融活动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