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坚的个人简介
李坚(1918年―2018年1月15日),原名申朝江,1918年10月生于山东省鄄城县。1938年8月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
2018年1月15日,李坚同志(副部长级,享受正部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人物生平
1939年9月起先后任山东省鄄城县民运部部长,濮县县委书记等。
1948年4月起先后任中共冀鲁豫第九地委专员兼社会部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党校党支部书记等。
1953年7月起先后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纪委纪律检查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处副处长,中央监委地方处处长、农村处处长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
1975年7月起历任山东德州地委常委、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副书记。
1979年10月任中央纪委信访室主任。
1982年12月任中央纪委第五纪律检查室主任。
1984年8月任中央纪委专职委员。
1987年12月离休。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人物逝世
2018年1月15日,中纪委原专职委员李坚同志(副部长级,享受正部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李坚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2018年1月21日,李坚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东礼堂举行,中央领导同志、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同志、离退休老领导,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部分同志、生前友好参加了送别仪式。
人物评价
李坚同志对党忠诚,在8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党性,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阶段,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为人正派、作风朴实,平易近人、心系群众,心胸坦荡、爱憎分明;发扬民主,勇于自我批评。李坚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光明磊落、清正廉洁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业绩永远铭记在人民心中。